岚皋县司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0:00来源:县司法局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司法行政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信息途径,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动态、政策法规、机构设置、财政资金、重大决策等政务服务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掌握法治建设、法律服务等政策。2022年度,我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3条,其中,工作动态20条,行政执法公示16条,财务信息2条,机构设置1条,公开年报2条,意见征集2条,公示公告1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和完善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司法所所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2022年度政务公开责任进行了分解,明确公开内容、责任股室及更新时限,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多样化建设,充分利用人民政府网站法治岚皋专栏、微信公众号、微博多个平台相互关联,充分发挥平台优势,紧密围绕着重点热点民生问题,使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全面化、人性化。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通过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谁审签谁负责”制度,提升了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实效;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栏目目录,进一步规范信息归类管理,确保信息内容更加全面、细致、实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公示法规政策学习不够,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足,群众参与意见征集积极性不高,宣传和社会互动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二是规范政务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办理,落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三是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效能,使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四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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