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30 17:47来源:孟石岭镇

一、起草背景及政策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强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确保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有效落实,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推进。以深化村务公开、规范干部用权、强化权利监督为重点,以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群众明白的权力运行机制为目标,通过编制建立“小微权利”事项清单和主体责任清单,规范“小微权利”事项办理流程,使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明晰,村干部法纪意识、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保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机制。根据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等,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主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内容对本次救灾资金发放程序进行了规范。

(一)总体要求。以深化村务公开、规范干部用权、强化权利监督为重点,以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群众明白的权力运行机制为目标,通过编制建立“小微权利”事项清单和主体责任清单,规范“小微权利”事项办理流程,使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明晰,村干部法纪意识、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保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针对村级民主决策、“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薄弱环节,对村级重大事项、日常性事务和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脱贫攻坚、村容村貌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细化《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和《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让权力事项更加透明;依照《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图)》,结合实际编制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运行规范,以图表等形式,绘制简便易行、形象直观的操作流程图,细化落实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主体、办理方式、时间期限、操作流程、纪律规定等具体要求,让村(居)干部“看图做事”“照单操作”,切实把村级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促进村(居)干部廉洁规范用权。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全面实行镇对村干部“三提醒”谈话制度,织密织牢监督网。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领导、宣传教育、突出实效、监督考核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确保《通知》精神落地落实。

三、征求意见情况

孟石岭镇人民政府在草拟《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之后,征求了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镇社保办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各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四、公开审查意见

各村收到《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后,迅速召开村“两委”会议,在村民群和公示栏征求群众意见,并迅速落实,规范运行。


原文链接: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507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