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第2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18 08:59来源:县政府办

2023年5月16日,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第二季度第二次自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截至5月16日,全县运维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8个,其中:政务头条号1个,政务视频号1个,政务抖音2个,政务微博4个,政务微信30个。

县政府网站运行正常,4月共发布各类信息667篇,其中各镇、各部门新闻宣传稿件发布398篇。投稿采用量居前的单位分别是:县教体科技局31篇、县交警大队16篇、县医保局9篇。

信息公开方面,4月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9条。

二、自查情况

县政府网站方面:一是少数单位对于政务公开重视不够,未按要求公开信息,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民主镇没有按要求公开政策性文件。城关镇、县信访局4月份在县政府网站报送信息0条。二部分单位信息审核不严,县政府网站4月份投稿中发现错敏字词以及不规范表述72条。其中,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的稿件中存在泄露个人隐私信息问题。

政务新媒体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不能定期更新信息,县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岚皋住建”监测点前8天未更新、四季镇微信公众号“岚皋县四季镇”监测点前7天未更新。部分单位信息审核不严,政务新媒体4月份发布稿件存在错敏字词以及不规范表述44条。石门镇微信公众号“岚皋县石门镇”表述不准确问题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整改落实。对于此次检查发现问题,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开展自查,于5月18日前完成整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或被中央和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约谈或问责机制。

(二)强化政务公开。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23〕14号)文件要求,高质量发布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现行有效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镇、各部门选择至少2种方式,规范做好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举措等政策、文件解读,与原文一同审签、及时发布。

(三)严格审核发布。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岚皋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岚皋县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岚公开办发〔2022〕3号)要求,扎实做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文字审查,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确保信息发布高质量、无差错。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