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9日,岚皋县人民政府印发《岚皋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岚皋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两规”),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妇女儿童是亿万家庭的重要成员,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我县先后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两个规划”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两个规划的实施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同步推动,两个规划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2021—2030年,是我县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支持家庭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均已纳入国家和省市县“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年9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2021—203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同年12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这些都为我县编制“新规划”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和遵循。在上一轮“两个规划”终期评估之后,县妇儿工委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已经开始对新一轮“新两规”编制工作进行了谋划,依据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基本精神,依据岚皋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本规划。
二、起草过程
“新两规”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展现我县妇女儿童发展的特色与创新点。期间,通过调研对妇女儿童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进行深入了解和论证,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以及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实际,结合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初步编制了《岚皋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岚皋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形成了意见征求稿,前期已经发送至各成员单位,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研判后基本予以采纳。“新两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中长期规划编制、修改、审议、印发的相关程序进行,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于10月19日正式印发实施。
“新两规”编制过程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从总体目标看,制定展示了新目标新要求,为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设立新“风向标”。“新两规”把“出发点”放在回答好“如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经济参与、政治与社会参与、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福利保障、家庭建设、安全保护、社会环境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全面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提升岚皋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等问题上,为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设立新“风向标”。二是从具体指标看,增加指标表,细化目标措施,确保我县妇女儿童发展水平走在前列。“新两规”在总体目标部分着重细化部分目标举措,提出多个可对比反映的数字指标,包括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8%以上,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2030年达到40%等标准要求。三是从发展举措看,提出新领域、新目标、新措施,积极应对我县妇女儿童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妇女儿童与家庭关系以及儿童安全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高度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针对妇女儿童发展的时代潮流和现实需要,在“新两规”中首次设立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等三个领域。首次提出了“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等新目标措施,凸显了时代特征和妇女儿童发展的需求。
三、目标内容
从总体结构上来看,本轮“新两规”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与实施、监测与评估等六个部分,妇女发展规划在上一轮基础上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共提出75项主要目标和84项保障措施;儿童规划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共提出67项主要目标和79项保障措施,大部分目标任务在2020年的基础上进行了逐步提升,减少了指标的具体量化,与上周期“两个规划”相比,本轮“新两规”在目标内容上更加丰富,既保持了延续性,又紧密结合实际,呈现出新的特色和亮点,量化指标的减少,也更有利于大家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四、重点内容
(一)妇女发展规划
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妇女在奋力谱写岚皋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半边天”作用,保障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
2.发展领域包含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八个发展领域,提出75个主要目标和84条保障措施。
(1)妇女与健康。提供覆盖生命全周期享有良好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包括: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等9个主要目标和11条保障措施。
(2)妇女与教育。构建妇女终身教育体系,提升妇女受教育水平和综合素养。包括:面向妇女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推动各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水平等10个主要目标和8条保障措施。
(3)妇女与经济。保障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建设和平等共享经济资源,优化妇女就业质量和就业结构。包括:落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法律法规政策;优化性别平等就业环境,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促进城乡妇女就业创业;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改善妇女就业结构等9个主要目标和13条保障措施。
(4)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全面提升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增强妇女在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包括: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注重培养和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等10个主要目标和10条保障措施。
(5)妇女与社会保障。推动落实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包括: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保障女性失业保险权益等9个主要目标和10条保障措施。
(6)妇女与家庭建设。进一步增强家庭支持力度,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包括: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鼓励支持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等9个主要目标和10条保障措施。
(7)妇女与环境。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优化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包括:加强对妇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开展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性别文化宣传教育;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成果;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监管;提高妇女网络媒介素养等10个主要目标和11条保障措施。
(8)妇女与法律。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机制,增强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能力。包括:将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岚皋建设全过程;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岚皋建设的能力;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及实施办法的实施力度;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等9个主要目标和11条保障措施。
(二)儿童发展规划
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2.发展领域包含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七个发展领域,提出67个主要目标和79条保障措施。
(1)儿童与健康。完善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包括: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11个主要目标和13条保障措施。
(2)儿童与安全。建立多维度保护体系,呵护儿童安全成长。包括:创建儿童安全环境;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意外伤害等11个主要目标和13条保障措施。
(3)儿童与教育。构建区域均衡优质教育体系,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成才。包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培养儿童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全面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创新;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等9个主要目标和13条保障措施。
(4)儿童与福利。落实福利制度,提高儿童分类保障水平。包括: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做好儿童医疗保障工作;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发展和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10个主要目标和12条保障措施。
(5)儿童与家庭。推进家庭建设,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包括: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用好家风涵养熏陶儿童;培养良好亲子关系等7个主要目标和7条保障措施。
(6)儿童与环境。优化儿童友好环境,助力儿童全面发展。包括: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构建儿童社会参与的机制和环境等9个主要目标和9条保障措施。
(7)儿童与法律保护。健全法治保障体系,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包括:完善落实儿童保护政策;严格儿童保护领域的执法;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10个主要目标和12条保障措施。
五、总体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全县经济社会文化事务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儿童事业发展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同步推进,与岚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同步发展,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理念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儿童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广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谱写岚皋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时代新人。
六、组织实施
主要从10个方面展开,一是落实规划实施责任,二是制订部门实施方案,三是加强规划与岚皋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四是完善规划实施的工作制度机制,五是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经费支持,六是创新规划实施的途径与方法,七是加强规划实施能力建设,八是加大规划实施宣传力度,九是加强儿童发展调查研究,十是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
原文链接: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572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