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第一批种粮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安农计财〔2023〕9 号),我县以5月底前在田夏粮和春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基准,对19665户小麦、水稻、春播玉米、春播大豆、马铃薯、杂粮杂豆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者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共补贴100776.83亩,兑付资金100.77683万元(其中使用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中央补助资金80万元,调整使用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20.77683万元)。现将兑付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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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