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岚皋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富硒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岚政办发[2023]3号),经主体申报,各镇及相关部门初步审核,以下企业及经营主体符合奖补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9月16日到9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局或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岚皋县乡村振兴局:0915-2521636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0915-2521905
岚皋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魔芋.xlsx.xlsx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