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4-01-11 15:21来源:岚皋县审计局

依据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岚皋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6月28日起,对岚皋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的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了2020-2023年度疫情防控资金及捐赠款物的情况,疫情防控资金涉及14个部门及12个乡镇,重点对县财政局、卫健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组所涉及的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进行了审计,抽审了县疾控中心、交通局、公安局、民主镇、四季镇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资金6517.45万元,其中: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2174.78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1052.94万元,隔离点建设及运行支出453.52万元,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597.03万元,高速路口及其他卡点支出172.43万元、其他支出549.52万元。

二、审计发现问题

(一)违规签订合同;

(二)采购程序不规范;

(三)超标准列支隔离专班工作人员伙食费;

(四)改变部分资金用途;

(五)超范围采购致使物资闲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纪律,按照要求规范支出行为。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按照程序进行政府采购,不得随意简化相关程序。

(三)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行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专项资金。

(四)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按实际需求进行采购,加强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按规定及时处置闲置防疫物资,合理化分配,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对象正完善相关资料并加强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将持续督促整改落实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