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后扶生产开发项目资金扶持企业效益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4-01-09 10:50来源:岚皋县审计局

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定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20日,对县水利局(库区移民工作站)2017年以来移民后扶生产开发项目资金扶持企业效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就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岚皋县库区移民镇(村)产业发展,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培育主导产业,促使库区村移民和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县水利局通过与各企业(含合作社)签订产业项目扶持合同的同时,各镇政府或村委会与相关企业签订扶持资金递增分红协议的模式达到产业发展、农户增收的目标,共涉及茶叶、中药材、猕猴桃等产业类别12项,分红期限15年,分红总金额占项目资金的90% 。2017年以来,县水利局累计下达并拨付移民后扶生产开发项目71个、资金2400万元,共涉及企业27家,涵盖6镇22村。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1.产业扶持资金带动效益总体未达预期,涉及资金2400万元,其中:扶持资金带动效益评价为“良好”的企业15家,项目资金1480万元、占比仅61.7%。

2.部分企业实力薄弱,产业发展基本依靠“等、靠、要”,涉及企业7家、项目资金805万元。

3.部分项目资金未按计划实施,涉及资金90万元。

(二)主管部门(镇)监督管理方面

1.项目资金“一拨了之”疏于监管,未实施绩效评价,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扶持范围,涉及项目24个、资金693万元

2.应分红未到位资金305.99万元。

    3.移民项目资金未实行县级报账制,涉及资金875万元。

4.移民后扶开发项目支出均以事业支出科目列支,未按要求作为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

三、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建议县水利局商财政部门修订完善好有关资金管理细则,并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督促各镇、村各司其职,扎实开展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不走过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二)县水利局应及时督促各镇与有关企业充分商议协调入股分红事宜,综合各镇意见后,对全县范围内所涉27家企业提出统一分红标准和时限。

(三)项目主管局应加大各镇上报项目的审查力度和深度,充分考察相关产业主体的综合实力和发展前景,确保库区移民产业资金发挥实效。

(四)全县各项目主管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沟通、信息共享,避免将已失信企业纳入项目扶持计划。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执行了审计决定的处理处罚,并上报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但未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县审计局将持续督促整改落实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