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岚 皋 县 财 政 局
关于拨付岚皋县职业教育中心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通知
岚皋县职业教育中心:
一、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文件规定,“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8课时180元”,比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84号)文件,“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天(每天不少于6个课时)100 元给予补贴”。现按每人每天100 元标准,拨付你校2023年12期244人致富带头人培训补贴资金59400元。
二、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84号)文件规定,现拨付你校2023年1期16人焊工培训补贴资金66300元。
三、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社函〔2023〕101号)文件规定,现拨付2023年1期14人茶艺师培训补贴资金11200元。
综上所述,共计拨付你校274人培训补贴资136900元,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详情见附表。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