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4-03-14 16:02来源: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成果,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助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发挥牵引撬动作用,助力医疗机构改革发展。完善筹资机制,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发掘城乡居民与职工参保缴费潜力,夯实待遇保障基础。促进分级诊疗,发挥医保政策杠杆,鼓励引 导患者基层首诊、市域内就诊,持续优化就医秩序。优化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政策,提高生育医疗保障标准,提升基金保障水平。协同“三医”联动,支持区域医疗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重点项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五大中心”建设,支持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自身特色均衡有序发展。

二、提升基金拨付时效,保障医疗机构高效运行。加快基金拨付,实行月清月结制度,建立“三五”(即5天对账、5天审核、5天支付)结算办法,督促商保公司大病保险费用按时结算拨付,缩短医保基金实际拨付周期。 建立预付机制,落实DRG付费预付周转金制度,至少预付1个月基金,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 完善应急措施,建立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适时启动应急预拨机制,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医疗机构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

三、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疗机构精细管理。优化预算管理,建DRG 总额预算及动态调整机制,综合基金收入、医疗机构近三年历史数据,合理确定医疗机构年度总额预算指标,年度中期或年终清算时进行适度调整。提升改革实效, 科学论证病 组级别差异系数,减少月度点值波动幅度,建立地方基础病组, 探索将异地就医纳入DRG 结算支付。协同推进按床日、按人头付费等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

四、扩大药品耗材集采,降低医疗机构运营成本。推动扩围提质,做实“以镇代村”采购模式,建立药品耗材采购定期通报制度,提升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采率。全面实行直接结算,降低医药流通成本,减轻医疗机构回款压力。完善激励机制,用好用活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引导医疗机构精准报量,及时考核和拨付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管理,保证药品耗材供应。

五、完善价格调整机制,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简化审核流程,建立新增价格项目受理绿色通道,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常态化开展新增医用耗材准入审核,保障医用耗材使用。优化价格管理,完善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运行评估,合理提高体现知识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推动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补偿新机制,理顺比价关系,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

六、完善医共体支付政策,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科学总额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医共体年度总额预算指标,实行总额“打包”付费。合理设置医疗机构留用资金分配比例,促进医共体内部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提质增效。研究制定激励约束指标,探索市域内同病同价支付方式改革,畅通上下转诊联通机制,加强结算数据实时共享,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质量。

七、支持中医优势病种,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制定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办法,完善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医保支付政策。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将适宜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以及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进中医特色支付,合理设置中医DRG 病组调整系数、支付标准和中治率,予以政策和资金倾斜。

八、强化信息系统支撑,持续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加强基础建设,做好医保业务标准编码动态维护,建设安康医保数据专区,加快推进“两结合三赋能”“三电子两支付”建设,有效衔接医疗机构信息系统。 深耕信息赋能,推进智慧医保+智慧医疗建设,规范电子处方区域流转,积极推动国家谈判药“双通道”处方流转。支持配合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快电子病历审核、电子发票使用。

九、规范医保基金监管,优化医疗机构发展环境。规范基金监管,建立基金监督容错纠错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区分主观恶意骗保和客观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监管机制,激发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内生动力。完善协议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协议定点。培育完善医保管理“规则库”、医疗循证“知识库”,及时与医疗机构共享,促进医疗机构自我规范。 

十、健全常态沟通机制,提升服务医疗机构水平。建立协商机制,出台重大医保改革政策前,主动征集医疗机构意见建议,充分沟通论证,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强沟通谈判,常态化听取医疗机构在待遇调整、价格制定、项目准入、药耗集采、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构建问题“双向反馈”机制,及时研究破解政策执行、协同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政策指导,采取“走出去、引进来、面对面、一对一”等方式,及时向医疗机构提供医保政策、业务办理、医保结算等服务,订单式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