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参保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3-14 16:05来源:岚皋县医疗保障局

全县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启动,请未申报单位及个人及时申报缴费。

职工医疗保险是我国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在生病时大大减轻经济负担,还能为我们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安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依照本细则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本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缴费类型所对应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请各参保单位及时为本单位职工(含合同工及其长期临聘人员)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到医保局业务股申报缴费。

咨询电话:0915—2511521(业务股)0915—2529399(经办股)

0915—2522838(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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