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14 14:40来源:县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省市有关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5月13日,全县运维政府网站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8个(政务头条号1个、政务视频号1个、政务抖音2个、政务微博4个、政务微信30个)。从检查情况看,全县各有关单位都能积极履行主管主办职责,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第一时间修改监测到的错误表述等,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存在问题

县政府网站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积极,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时效性、内容质量有待加强,官元镇、南宫山镇4月份在县政府网站报送信息0条。二是信息审核发布不严,部分单位信息发布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存在信息格式不规范、固定表述错误、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不到位等情况,县政府网站4月份日常监测发现错敏字词以及不规范表述410条,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县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中存在泄露个人信息情况。

政务新媒体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对于上级重要信息转载不及时,有漏转、未转现象,城关镇、蔺河镇、石门镇、佐龙镇、县经贸局、县招商服务中心未按要求落实重要信息转载。二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不能定期更新信息,不督促不更新,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三是部分单位信息审核不严,4月份日常监测发现错敏字词以及不规范表述38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整改落实。对此次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做好自查,于5月15日前全面整改到位,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提高公开意识。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更新基层政务信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相关信息,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

(三)严格审核发布。各镇、各部门要扎实做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把好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高质量、零差错。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