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8-14 16:44来源:县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省市有关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8月12日,全县运维政府网站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8个(政务头条号1个、政务视频号1个、政务抖音2个、政务微博4个、政务微信30个)

二、存在问题

县政府网站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存在主动公开不积极,栏目更新不及时和栏目信息匮乏等情况。滔河镇、民主镇、孟石岭镇、堰门镇、大道河镇、石门镇、蔺河镇、南宫山镇、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经贸和科技局7月份县政府网站报送信息0条,“药品监督”“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减税降费信息”等栏目更新不及时,发布信息较少。二是信息审核发布不严,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内容存在表述错误、隐私泄露等情况。县政府网站7月份日常监测发现错敏字词以及不规范表述10条,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表述不规范问题突出,县住建局在县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中存在泄露个人信息情况。

政务新媒体方面:一是部分政务新媒体未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开设,存在未经审批私自开设问题,主要涉及县文旅广电局、县住建局。二是部分单位未及时转载上级要求转载发布的重要信息,存在漏转、未转现象,主要涉及石门镇、蔺河镇、佐龙镇、官元镇、县经贸和科技局、县交管大队。三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不能定期更新信息,存在不督促不更新、被动应付现象,其中县交管大队新浪微博账号“-岚皋交警-”监测点前12天未更新,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岚皋乡村振兴”监测点前11天未更新、“岚皋县农业农村局”监测点前10天未更新,南宫山镇微信公众号“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大道河镇微信公众号“岚皋大道”监测点前10天未更新。四是部分单位信息审核不严,7月份日常监测发现错敏字词以及不规范表述48条,其中县经贸和科技局表述不规范问题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问题整改。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对照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于8月16日前全面自查整改到位,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二)加强内容保障。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准确客观,要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强化便民信息、重点领域等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协同联动。各镇、各部门要建立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机制,对国务院、省、市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要及时充分转载;相关部门发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信息,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扩大知晓率,提高传播力,共同打造整体联动、同步发声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体系。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