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岚皋县十届三次会议 第35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5-21 15:18来源:县卫健局


  别 :B

 

对政协岚皋县十届三次会议 

35号提案的复函

 

王晓君委员:

您在县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35号建议《关于应对人口出 生率持续降低相关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人口发展工 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育龄妇女健康通道。我们目前开展的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干预措施,积极开展“免费婚前医 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体化”工作,高效落实免费产前筛查、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增补叶酸、免费孕检、免费新筛等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妇幼健康水平。

   二、全力保障母婴安全。落实了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五色”管理,建立了高危个案专案管理,实行了县、 镇、村三级联动,完善了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转诊网络,确保高危孕产妇孕情有人查、健康有人管、随访有人做、危重有转诊,全力保障了全县母婴安全。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结合“唐氏综合征日”“母乳喂养周”“全国助残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通过发布妇幼健康科普文章、举办公益讲座和义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妇幼健康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惠民政策、健康 保健、优生优育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对于您提出的育龄妇女免费体检的建议,该项目目前尚未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范畴,还暂不能实施,但我们会积极向上级呼吁,争取早日得以 实施。

 、关于优化养育环境。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幼有所育”,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局正积极配合县发改局做好托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推动学校、医疗机构、用人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托育照护服务建设,目前全县已建立普惠性托育机构三所,托位数达到350个。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协调将县四幼改建成我县的公办托育机构,对有承载托育能力的幼儿园打包规划申报项目,积极推进全县托幼一体化工作。 在安康市优化生育政策的方案中明确提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落实“双减”相关要求,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有关规定,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严格规范校外培训,切实将减负政策落地见效。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托育园适当延长在园学时或提供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上下班时间相衔接。对按照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子女,按照家庭实际情况和学区承载能力,统筹协调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家庭子女在同一 学区或同一学校入学。

三、关于建立生育激励政策。目前我县执行的相关奖励政策是严格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规定的基础上, 每增加一个孩次生育产假增加15天,不纳入事假范畴。认真落实中省生育保险制度,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险合一”, 将参保女职工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稳步提高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水平,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报销标准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对危重孕产妇按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落实。贯彻执行国家新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落实中央和省级要求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实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您提出的生育二孩、三孩的现金奖励我们也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能够早日出台相关政策。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县的人口发展工作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生育支持政策,把贯彻落实省、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作为工作重点,聚焦进一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重点工作,积极构建生育友好环境,促进我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人口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岚皋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