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二十六批)
截止2024年11月30日20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19件,现将4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2 |
受理编号107号信访问题为:佐龙镇长春村康渝高铁3标段1工区施工期间,污水直排附近河道,大型车辆来往造成扬尘严重。 |
岚皋县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康渝高铁三标段为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KYZQ-3标天坪梁、甘柴梁隧道。施工单位在隧洞外配套建有一座污水处理站,现场核查时施工废水全部按环评要求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未发现污水直排河沟现象。2024年11月28日岚皋县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均符合规定标准限制。现场核查发现,施工单位在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池,运输车辆遮盖不严,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
属实 |
(1)施工单位于11月28日制定整改方案,每天安排专人清扫、维修道路;及时冲洗路面和进出车辆,严密遮盖运输车辆,杜绝扬尘污染扰民。 (2)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法律文书,对施工单位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3)11月28日岚皋县高铁协调办对康渝高铁三标段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康渝高铁三标段项目部对天坪梁工点负责人葛某降职处分、留任察看一年;对施工单位经济处罚。 (4)岚皋县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监督各施工标段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禁乱排乱放污染环境。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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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邮政信箱:安康市A02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