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下达的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岚皋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27日至7月20日,对岚皋县环卫保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保洁公司”)2022—2023年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县保洁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2日,为县属国有独资公司,为县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25786950664D,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经营范围:废弃物处理、公共保洁、城市市容管理,餐厨垃圾清运及处理。
公司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垃圾处理场办公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岗职工113人,其中:公司管理人员9人(含垃圾场管理人员2人),垃圾清扫、清运、处理等环卫保洁人员104人;清扫清运面积73万平方米。
(二)资产负债损益及相关财务数据指标
1.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97,490.40元,其中:货币资金192,478.14元,固定资产195,248.30元;负债总额199,844.3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96,473.65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97,646.10元,其中实收资本1,368,050.40元,未分配利润-1,170,404.30元。
2.利润及相关财务指标情况。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60,056.18元、628,623.84元;销售费用分别为4,801,304.84元、4,138,016.81元;管理费用分别为1,269,798.01元、1,147,201.83元;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收入)分别为4,464,843.52元、3,937,674.70元;净利润分别为-869,913.29元、-728,790.55元,连续亏损。
二、审计发现问题
1.内部治理体系不完善,政企不分;
2.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不到位。
4.成本效益意识不足,未建立成本管理控制制度。
5.未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完善内部工资总额管理制度。
6.未按规定确认成本费用,将应计劳务成本的支出计入期间费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完善治理体系。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陕政发〔2002〕57号)精神,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实行政企分开,实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切实保证垃圾处理质量。
(二)加强收费管理。加大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力度,采取措施,鼓励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垃圾处理费;探索委托代收办法,允许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减免垃圾处理费。
(三)强化成本控制。企业应当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强化成本预算约束,推行质量成本控制办法,实行成本定额管理、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对象正完善相关资料并加强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将持续督促整改落实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