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安办发〔2023〕7号)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5月8日至9月19日,对唐加根同志2021年至2023年担任佐龙镇金珠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唐加根同志,男,现年61岁,中共党员,2020年至今担任金珠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唐加根同志2021-2023年任职期间,主持佐龙镇金珠沟村党支部、村委会全面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任期经济目标完成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
1.未及时收回投资分红和违约金,涉及分红27万元,违约金0.59万元,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合同签订不规范。
(二)村级财务管理方面
1.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清收或者核销,涉及资金8.89万元。
2.会计核算不规范。
3.未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10.42万元。
(三)村级组织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1.金珠沟村未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及台账。
2.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截至2023年底金珠沟村固定资产原值1465.43万元,未按规定计提折旧。
3.未将移交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涉及资金1263.12万元。
4.固定资产未按程序进行核销。
5.投资的经营主体未提供抵押或担保,涉及资金117.08万元。
上述问题,唐加根同志均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加强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对《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财经法律意识,规范账务处理,加大应收款项的清理力度,不得长期挂账。
(二)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及台账,对移交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三)规范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投资合同签订应保证村集体利益不受损,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其经济效益和集体经济带动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对象正完善相关资料并加强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将持续督促整改落实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