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执法大队:
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四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4〕21号),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计划1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快项目建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于2024年8月1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要按照农业农村部《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提升基层监管能力要求,全面提升基层监管检测装备水平,重点推进质量追溯建设及网格化管理。务必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要规范资金使用。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配套承诺达标合格证与质量追溯码打码机、扫码枪等,配套胶体金速测设备、采购速测剂耗材,开展速测,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和设备。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政府采购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要强化绩效管理。要认真落实绩效目标,规范实施,务必于2025年1月前将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附件:绩效目标表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4年8月6日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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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 |
实施单位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谢贤波 1389150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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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
实施期限 |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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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实施期资金总额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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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补助资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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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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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全面提升基层监管检测装备水平,重点推进质量追溯建设及网格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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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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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 |
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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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年度资金执行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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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补助资金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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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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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