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四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4〕21号),现将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计划97.37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快项目建设。省级耕地土壤环境监测资金0.6万元,要在全县范围内布设3个残膜监测点,继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夯实地膜科学回收利用基础,强化风险管控,提升产地耕地土壤环境监测质量和预警能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资金94.7万元,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稳妥巩固提升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成果,推进中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估2.07万元,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9)要求,根据土壤类型、种植制度、地力水平等因素建立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位,开展调查监测,采样分析土壤成分数据,开展监测成果运用,完成补充耕地试点评价。要结合实际,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务必于2024年8月1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加快项目组织实施,确保12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要规范资金使用。资金主要用于耕地土壤环境及农田残膜监测、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中购买设备、样品采集、清洗、称量、烘干、分析、监测及所需试剂购置、样品检测分析评价、技术选用、品种筛选、农产品跟踪监测、技术指导服务、土壤协同采样、制备、流转、监测分析、监测,耕地质量报告编制等。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政府采购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要强化绩效管理。要认真落实绩效目标,规范实施,务必于2025年1月前将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附件:绩效目标表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4年8月6日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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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 |
实施单位 |
岚皋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程涛15029709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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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
实施期限 |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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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实施期资金总额 |
9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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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补助资金 |
9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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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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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在全县范围内布设3个残膜监测点,继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夯实地膜科学回收利用基础,强化风险管控,提升产地耕地土壤环境监测质量和预警能力;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稳妥巩固提升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成果,推进中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9)要求,根据土壤类型、种植制度、地力水平等因素建立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位,开展调查监测,采样分析土壤成分数据,开展监测成果运用,完成补充耕地试点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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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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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残膜监测点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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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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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年度资金执行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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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补助资金 |
97.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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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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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农业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和预警能力 |
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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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 |
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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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抽样调查满意度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