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岚皋县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请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1日)通过来信来电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915-2521905。
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计划的通知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日
附件: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粮油生产
保障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属有关单位:
为支持各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稳定全县油料种植面积,做好小麦“一喷三防”田间管理,促进单产提升,保障粮油绿色、稳定发展。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供部分中省农业专项资金拨付意见的函》(安农函〔2024〕30号)、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农〔2024〕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本次粮油生产保障资金45万元,其中扩种油菜资金40万元,小麦“一喷三防”资金5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资金用途。本次拨付部分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45万元(具体分配计划详见附件1),主要用于鼓励各生产经营主体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打造岚皋油菜花田,促进农旅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粮油产业提质增效。同时,抓好小麦“一喷三防”田间管理工作,统筹做好病虫害绿色防控,切实降低病虫害损失率,夯实夏粮丰收基础。
二、强化绩效管理。要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管控,绩效目标要与保障粮油生产工作相对应,与投入金额相匹配,清晰反映粮油生产保障资金使用效果。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目标绩效如期完成。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加强转移支付项目全链条监管,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同时,加大资金执行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质量。请各镇务必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资金执行情况及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分配表
2.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绩效目标表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日
附件1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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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名 |
油菜扩种资金(万元) |
小麦“一喷三防”资金(万元) |
1 |
城关镇 |
4 |
|
2 |
佐龙镇 |
4 |
|
3 |
南宫山镇 |
4 |
|
4 |
民主镇 |
4 |
|
5 |
四季镇 |
2 |
|
6 |
孟石岭镇 |
4 |
|
7 |
滔河镇 |
3 |
|
8 |
蔺河镇 |
4 |
|
9 |
堰门镇 |
3 |
|
10 |
石门镇 |
4 |
|
11 |
大道河镇 |
2 |
|
12 |
官元镇 |
2 |
|
13 |
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
|
5 |
14 |
合计 |
40 |
5 |
附件2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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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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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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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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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 |
陕西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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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部门 |
安康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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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部门 |
岚皋县财政局 |
县级主管部门 |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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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45 |
|||
其中:中央资金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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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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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支持经营主体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3000亩,及时开展小麦“一喷三防”田间管理,保障粮油生产提质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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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扩种油菜面积(亩) |
≥30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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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用于保障粮油安全生产支出的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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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节本增效 |
节本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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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小麦“一喷三防”措施落实完成时限 |
5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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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粮油作物单产提升 |
有所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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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主体种植积极性 |
有所提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项目区病虫害损失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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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稳定粮油播种面积 |
保持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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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