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15 10:40来源:岚皋县水利局

                                               类    别:C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72号建议的复函

岚水函〔2024〕164号


罗德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应急备用水源取水口并开发打造南宫湖的提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关注南宫山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南宫湖旅游开发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岚皋旅游产业的发展与延伸,关系到全县人民群众长远利益。

您提出的建议调整南宫湖备用水源,配合南宫山景区打造观光、垂钓、民宿一体的旅游综合体,提升我县生态旅游资源规模效益建议内容非常好,是立足全县旅游全域发展的角度考虑我县旅游经济延伸与拓展,寻找发展出路与商机。2022年初,我县为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与相关单位签定抽水蓄能电站框架协议,项目建成后,南宫湖水位会上下浮动,备用水源的取水口受到影响,会迁址建设备用水源。蓄能电站项目建成后,后期可进一步考虑南宫湖水上旅游开发规划,开拓旅游资源。目前,蔺河库区备用水源是城区六万人吃水问题的水源,在气候干旱时期或城区紧急停水状态下,调度使用的救急水源,他要求水库正常蓄水而时刻能满足供水的状态。所以水源迁址是一项重大工程,需要建水库,而且水源保护区划定需省环保厅批复,变更地点也需要省厅批复,为旅游开发迁址建设备用水源理由不充分。但您所提建议非常有前瞻性,需全县各单位共同努力实现。

感谢您对我县涉水旅游资源开发与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期待您的回复。

岚皋县水利局

2024年7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岚皋县水利局  0915-252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