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2年修订版)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县政府信息通过县政府网站(www.langao.gov.cn)、政府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美丽岚皋”微博微信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县档案局、县图书馆、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县档案馆信息: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街2号,联系电话:0915-2527655,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县图书馆信息:岚皋县城关镇罗景坪社区,联系电话:0915-2522314,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县政务服务中心:岚皋县城关镇四坪社区柑竹坝创业创新园一楼政务大厅,联系电话:0915—2517256,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公开时限

属于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目录编排体系

岚皋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信息名称、索引号、公开责任部门、公开目录类别、公开形式、成文日期、公开日期、有效性、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

1.名称(标题):名称(标题)是指政府信息的标题。

2.索引号: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例如:zfbmlgxczj/2020-0021

3.公开责任部门:是指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

4.公开目录类别:是指政府信息属于哪个公开目录。

5.公开形式:指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6.成文日期:指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7.公开日期:指政府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的时间。

8.有效性:指政府信息的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

9.详细信息:指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政府部门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岚皋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二)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1.当面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通过互联网渠道或传真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在岚皋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ngao.gov.cn/)上填写《岚皋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相应的受理机构后在线提交;

3.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从岚皋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岚皋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信函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受理申请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四)申请的办理

1.受理机构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应直接向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申请公开(名单附后);属于县政府受理的,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办理。

2.申请公开的办理

(1)审查

①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岚皋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①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②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③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④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⑤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⑥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⑦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⑧《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五)费用规定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三、工作机构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岚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岚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岚皋县政府信息中心是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岚皋县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岚皋县人民政府和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岚皋县政府信息中心办公地址:岚皋县城关镇东街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其中: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915-2527800  传真:0915-2528368

电子邮箱:lgxzfb@foxmail.com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岚皋县政府信息公开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部门名称

办公地点

办公电话

传真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岚皋县城关镇东街1号

0915-2522276

0915-2528368

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

岚皋县城关镇迎宾街道18号

0915-2521109

0915-2521109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岚皋县城关镇四坪社区柑竹坝
创业创新园

0915-2517256

0915-2517256

岚皋县经贸局

柑竹坝创客园政务大厅10楼

0915-2521329

0915-2521329

岚皋县公安局

岚皋县城关镇罗金坪

0915-2522581

0915-2522581

岚皋县民政局

岚皋县神田路168号

0915-2278002

0915-2278003

岚皋县司法局

岚皋县城关镇罗景坪社区客运站对面

0915-8259909

0915-8259909

岚皋县审计局

岚皋县城关镇西街8号

0915-2521244

0915-2521244

岚皋县财政局

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街126号

0915-2521132

0915-2521192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2号

0915-2522190

0915-2522190

岚皋县卫生健康局

岚皋县城关镇新街6号

0915-2522998

0915-2522998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7号

0915-2526981

0915-2513090

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城关镇文化广场4号楼

0915-2522607

0915-2522607

岚皋县林业局

岚皋县城关镇大桥南路13号

0915-2515919

0915-2515901

岚皋县水利局

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4号楼

0915-2522107

0915-2522107

岚皋县信访局

原岚皋大酒店院内(原餐饮部二楼)

0915-2521195

0915-2521195

岚皋县统计局

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4号楼七楼

0915-2528871

0915-2510092

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岚皋县城关镇肖家坝溢河路17号

0915-2528302

0915-2528302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

岚皋县城关镇柑竹坝创客园大楼9楼

0915-2521661

0915-2513789

岚皋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岚皋县城关镇花里路14号总工会三、四楼

0915-2525111

0915-2525111

岚皋县医疗保障局

岚皋县城关镇肖家坝溢河路35号4楼

0915-2529112

0915-2529112

岚皋县自然资源局

岚皋县城关镇大桥北路6号

0915-2526211

0915-2526211

岚皋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岚皋县城关镇迎宾路

0915-2522586

0915-2521196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4号楼

0915-2515900

0915-2521905

岚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岚皋县城关镇神田路168号
(民政局)四楼

0915-2518738

0915-2518738

岚皋县乡村振兴局

岚皋县城关镇老北街1号

0915-2521669

0915-2521669

城关镇

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街136号

0915-2521122

0915-2529155

佐龙镇

佐龙镇金珠店社区北正街155号

0915-2961238

0915-2961238

滔河镇

岚皋县滔河镇柏坪村街道中段

0915-2887090

0915-2889222

蔺河镇

岚皋县蔺河镇茶园村蔺河街道政府大院

0915-2621303

0915-2621303

四季镇

岚皋县四季镇街道

0915-2612168

0915-2612312

民主镇

民主镇集镇上街主街道,恒达酒店
向前50米

0915-2766252

0915-2766445

石门镇

岚皋县石门镇铁佛社区集镇

0915-2811217

0915-2811376

堰门镇

岚皋县堰门镇隆兴村集镇

0915-2765558

0915-2765558

官元镇

岚皋县官元镇吉安社区八组

0915-2851211

0915-2851669

孟石岭镇

岚皋县孟石岭镇武学村集镇

0915-2702055

0915-2702668

南宫山镇

南宫山镇红日村一组

0915-2718255

0915-2718255

大道河镇

 岚皋县大道河镇北街一号

0915-2916354

0915-2522760


岚皋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点击此处下载

申请人信息

公民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人代表

 

机构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申请受理机关(机构)名称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信息名称

 

 

 

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政府信息的载体方式(单选)

纸质文件    电子文档

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生产需要    生活需要     科研需要     查验自身信息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注:1.申请人在递交本申请表时,应将相关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附后一同递交。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表中“申请受理行政机关(机构)”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