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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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事项名称 |
权力类别 |
设定依据 |
备注 |
1 |
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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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行政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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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行政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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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经营许可 |
行政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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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许可 |
行政审批 |
《公路法》第55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6条六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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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占用、挖掘公路许可 |
行政审批 |
《公路法》第44条第2款 、《路政管理规定》第9条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6条五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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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非公路标志牌许可 |
行政审批 |
《公路法》第54条 、《路政管理规定》第14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16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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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跨(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埋设、架设管线、电缆许可 |
行政审批 |
《公路法》第45条、《路政管理规定》第10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1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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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砍伐公路行道树许可 |
行政审批 |
《公路法》第42条 第2款 、《路政管理规定》第17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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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利用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行政审批 |
《公路法》第50条、《路政管理规定》第13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9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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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履带车、铁轮车及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行驶的许可 |
行政审批 |
《公路法》第48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6条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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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路控制区建筑物、构筑物许可 |
行政审批 |
《公路法》第56条、《路政管理规定》第16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3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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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通航水域或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
行政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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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
行政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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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防止船舶作业污染许可 |
行政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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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六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八十四第一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六十三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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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六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七十条第一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第四十九条第一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
|
18 |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驾驶道路运输车辆从事运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六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3年第2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1年第13号)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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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六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八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六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3年第2号令)第六十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第五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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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六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八十七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3年第2号令)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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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六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八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六十五条第二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3年第2号令)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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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九十条第一、二、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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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六十九条第二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九十条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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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六十九条第三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九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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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运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六十九条第四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九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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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六十七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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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七十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九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六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3年第2号令)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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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七十条第二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九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六十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3年第2号令)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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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七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九十五条。 |
|
30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时间、票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六十九条第二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九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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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七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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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七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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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七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第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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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输,擅自从事中国境内道路运输或者未标明国籍识别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11月9号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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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1年第13号)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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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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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10号)第五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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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11号)第五十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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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12号)第五十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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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13号)第五十条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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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1年第13号)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
|
42 |
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1年第13号)第四十三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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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1年第13号)第四十三条第二项 |
|
44 |
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1年第13号)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
|
45 |
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1年第13号)第四十四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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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1年第13号)第四十四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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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公路法》第44条、第76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6条、3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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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在公路一定距离或公路桥梁周围挖沙、取土、采石、采矿、倾废、爆破 |
行政处罚 |
《公路法》第47条、第76条第三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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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铁轮(履带)车擅自在公路上行驶案 |
行政处罚 |
《公路法》第48条、第76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6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3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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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超限运输 |
行政处罚 |
《公路法》第50条、第76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3条、第6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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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案 |
行政处罚 |
《公路法》第54条、第79条;《陕西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3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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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擅自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交道口案 |
行政处罚 |
《公路法》第55条、第80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7条、第62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6条、第3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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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案 |
行政处罚 |
《公路法》第56条、第81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3条、第56条 |
|
54 |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案 |
行政处罚 |
《公路法》第46条、第77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43条、第69条 |
|
55 |
在公路上晒粮、摆摊、堆物、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排污案 |
行政处罚 |
《公路法》第46条、第77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4条、3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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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栽设杆线案 |
行政处罚 |
《公路法》第56条、第81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7条、第5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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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跨、穿越公路建桥梁、渡槽或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架设管线、电缆 |
行政处罚 |
《公路法》第45条、第76-2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7条、第62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6条、第3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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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
59 |
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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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或者浮动设施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擅自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
61 |
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
|
62 |
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保证书的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
63 |
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擅自进出内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的;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
|
64 |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
|
65 |
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或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港口管理机构同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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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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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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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船员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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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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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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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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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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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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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阻碍、妨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或者谎报、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 |
|
75 |
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 |
|
76 |
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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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未经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船舶进行残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货物残留物的接收作业,或者进行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的清洗作业,或者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 |
|
78 |
未经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捞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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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渡船船员、渡工酒后驾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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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渡船未持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危险货物的,渡船未持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装载危险货物车辆的,渡船载运应当持有而未持有《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渡船同时载运旅客和危险货物过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
81 |
渡船不具备夜航条件擅自夜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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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渡船混载乘客与大型牲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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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渡船在恶劣天气、水文条件下擅自冒险开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
|
84 |
发生乘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情形,渡船擅自开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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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四条。 |
|
86 |
对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的经营轰动开展检查 |
行政检查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十六条、七十七条、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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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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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
|
89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第七条、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
|
90 |
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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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对公路超限运输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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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对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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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对船舶污染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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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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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对水上漂流安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陕西省水上漂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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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对港口、航道、航运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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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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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事项名称 |
备注 |
1 |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全县交通运输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监督落实。 |
|
2 |
编制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物流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
|
3 |
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货运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秩序;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
|
4 |
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县乡公路的水毁抢修,维护公路完好,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管理。 |
|
5 |
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和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 |
|
6 |
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县水上交通、汽车站场、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实施行业内部财务审计。 |
|
7 |
负责全县水上设施、船舶检验和防止污染、通讯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实施船舶代理、航道疏浚、港口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
|
8 |
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运力调度,指导公路灾害抢险保畅、水上救助救捞等应急工作;承担全县交通战备管理任务。 |
|
9 |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外事工作,管理利用外资和开展对外交通经济交流与合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