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AB-bmzfbgs--zfbwj-2014-0047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岚政办发〔2014〕36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04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4-04-04 20:31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岚皋县2014年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
岚皋县2014年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4年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4〕34号)有关要求,为扎实开展好全县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切实增强全民防汛减灾意识,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要求,以加强县城防汛和山洪灾害防范为重点,积极有效地开展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工作,普及防汛减灾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水患意识,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汛减灾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防汛减灾”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平安度汛。
二、活动内容
4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一)举行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4月上旬,在县城小河口广场举行全县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由县水利局(防汛办)、国土局(防滑办)、文广局牵头负责,县应急办、气象局、电视台、政府网站、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配合,通过举办防汛减灾宣传图(板)展、组织专题新闻报道、播放防汛减灾专题片和公益广告、向公众发送防汛减灾公益短信、印发防汛减灾科普资料,大力宣传普及防汛减灾科普知识,介绍防汛减灾体系建设的重大措施、进展和成效,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防汛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防汛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各镇根据县上统一提供的宣传展板图片及资料,积极组织开展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县水利局(防汛办)组织“防汛减灾宣传车”在全县15个镇巡回宣传,并会同县电视台制作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视频资料。
(二)组织开展汛前安全隐患大排查。从4月中旬开始,由县级挂联镇领导带队,抽调包抓干部组成检查组,深入基层开展防汛防滑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汛备汛措施,对防汛防滑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和施工道路、水上安全设施、尾矿库、病险库塘、危房校舍等设施和场所备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在主汛期之前进行彻底整治,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确因工程量大,治理难度大,难以在近期进行整治的,各责任单位应制定度汛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召开水电站错峰调度会议。4月中旬组织县水利局(防汛办)、气象局、安监局及各涉库水电站召开汛情趋势分析会暨蔺河电站水库错峰调度会议,分析汛情,科学制定错峰调度预案。
(四)认真落实防汛防滑工作包抓责任。4月20日上午10:00,县城区及各镇防洪警报系统试鸣。县镇各级各部门防汛、防滑责任单位要按照 “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的工作要求,深入各镇包抓村组、社区住户,开展防汛防滑预案宣传,将“防、抢、撤”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头。
(五)召开全县防汛防滑工作会议。县政府4月底前召开全县防汛防滑工作会议,与各镇、相关部门及电站签订责任书,对全县防汛防滑工作全面安排部署。
三、任务分工
(一)县水利局(防汛办)、国土局(防滑办):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防汛、防滑大检查,排查整改隐患,落实各级防汛防滑责任;筹备召开全县防汛、防滑工作会议,签订防汛、防滑工作责任书;对防汛监测预警设施、地质灾害监测点进行检查落实,公示重点防汛、防滑部位及责任人名单;督促指导各镇和各重点单位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滑应急预案;组织召开汛情趋势分析会暨岚河水库错峰调度会议;开展河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汛期防汛、防滑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情况检查。
(二)县水利局(防汛办)、文广局、国土局(防滑办)、气象局、安监局:负责对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洪涝和地质灾害的预防避险知识进行宣传;县电视台、政府网站负责开设宣传专栏,播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专题片和公益公告;电信、移动、联通岚皋分公司负责及时向公众播发防灾避险公益短信和预警短信。同时,由县防汛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组织全县安装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各机关单位制作防汛减灾警示宣传标语,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防汛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县安监局、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结合防汛、防滑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企业生产、交通运输、道路施工、水上安全等安全度汛进行检查,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全面整改,消除隐患。
(四)县教体局:负责制定学校防汛防滑应急预案,开展对危房校舍、在建工程安全检查,组织中、小学校开展 “防汛减灾教育日”、“生命与安全”等主题演讲、知识竞赛和编写黑板报、举办专题课等活动。
(五)县住建局:负责开展在建工程安全检查,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城区沟道清淤清障,强化群众的城镇内涝灾害知识宣传教育。
(六)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和各镇医疗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医疗机构人员学习防汛防滑抢险救灾相关知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减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利局局、国土局、文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应急办)、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民政局、交通局、教体局、卫生局、安监局、交警大队、防汛办、防滑办、气象局、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蔺河水电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二)密切协作配合。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完善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共同做好各项工作组织。同时,要结合开展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防汛减灾工作深入开展。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镇,县水利局、国土局等单位要通过开展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向公众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引导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防灾减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增强群众水患意识,重点普及防汛防滑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技能,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全民防汛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