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207省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3 20:35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207省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AB-bmzfbgs--zfbwj-2014-0049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4〕38号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4-04-13 20:3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岚皋县207省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13

岚皋县207省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道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207省道香河口至县城段开展道路交通联勤联动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事故、规范秩序、保障安全为目的,以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为重点,以形成科学合理、联勤联动、有力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为核心,促使境内省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畅通。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实际,把握规律。立足207省道道路交通的现状和特点,把握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合理的管控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率。

(二)创新机制,统筹推进。建立健全207省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整合现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的管控机制,确保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有效管控。

(三)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建立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动机制,健全完善人、车、路、企、管等相关因素综合管理的机制体制,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四)以人为本,依法监管。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夯实责任,强化监督,预防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加强道路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依法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倒查,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试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分段延伸“122”联勤联动模式,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基本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障。

(二)工作任务

1.建立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面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使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提高。

2.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县安监部门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追究。协调和督促镇及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作为造成事故的,特别是造成较大以上事故或是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从严查处。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整治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强化危化品车辆管理;依托指挥中心平台,建立反应迅捷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系统的信息反馈系统,构筑面向全社会的监控网络;定期对道路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以及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整改基础台账;深入开展“报废车辆清理整治工作”,严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以及交警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全力协助运管、公路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县公路段负责查处损坏和侵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排查道路安全隐患,负责辖区内超限运输管理工作,以及路政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全力配合公安交警、运管部门相关工作。县交通运管部门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车辆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与督查等制度;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等手段,加强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动态安全监管,从源头上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并全力配合公安交警、公路部门相关工作。

3.建立联合执法机制。1)建立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段、县交通局为成员的联合巡查执法小组,按照“点巡结合”的巡查管控工作要求,采取“区域联动、线路联动、同车巡查”的联勤措施,提高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预警点的巡查频次,确保不漏管失控。(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适时组织联合巡查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加深双方对业务工作的认识,增强相互了解,提升工作效率,并根据实际需要,共同制定联合巡查时间、人员和路段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自主管部门备案。(3)联合巡查的联合巡查长由公安交警、公路、运管部门的领导轮流担任,负责联合巡查的组织、业务管理。在每班联合巡查结束时,由巡查长负责清点人员装备,并填写联合巡查日志。(4)建立联合指挥调度中心,整合三方资源,建立联合通信网络和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指挥调度畅通无误。县公安交警部门要在监控大厅派驻接处警民警,协助做好重点路段实施监控和网上巡查工作。(5)联合巡查期间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各方执法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规进行教育和处罚;发现有道路障碍物,执法人员应立即进行清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发现涉及路产损失或涉及桥梁及周边环境遭到破坏的情况时,执法人员应按各自职责权限调查取证,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由公安交警负责前期处置后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遇有交通事故,县运管、公路部门要配合公安交警疏导交通,实施交通管制,三方执法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勘验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伤员救护和财产保护等救援工作,快速组织清障工作,确保道路快速恢复畅通。(6)联合巡查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装备齐全有效,在车身适当位置粘贴“运政·路政·交警巡查”字样;巡查期间必须开启警灯,夜间和恶劣天气时应开启警示灯和应急灯,停车时应停在紧急停车带内,开启警示灯、应急灯,并在车后150米处设置反光警告标志牌;除打击重大暴力犯罪需要,联合巡查车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追赶、拦截违法车辆,执法人员应采取摄录像、雷达记录等方式固定取证,通知前方站口执法人员拦截;联合巡查车辆只能在管辖路段范围内进行工作,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驶出从事其它活动。

4.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并对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档立卡,同时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责任,限期进行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建立安全形势研判机制。联合巡查执法组要定期对试点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进行研判,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确保试点道路交通安全始终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始终能够把握形势、掌控有力。

6.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专用信息库,对涉及到人、车、路、企、管等相关信息和档案资料,实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公路部门、安监部门互联互通、共享信息。

7.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对隐患治理、日常工作等投入,明确标准,优先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投入保障的长效机制。

8.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对驾驶员违法行为举报实行奖励制度,并严格保守举报人信息,工作组要及时受理、核实和兑现奖励。

9.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对省道交通安全管理联勤联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4月份)。组建工作机构,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试点路段全面开展人、车、路、企、管等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45月底)。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安保设施配套和综合执法整治行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执法活动,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并联合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整治非法营运摩托车、出租车,严禁非法营运行为。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46月份)。对照实施方案,进行查漏补缺,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制定207省道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207省道联勤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岚皋县207省道联勤联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向德刚 县政府副县长

责任组长:陈洪斌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

副 组 长:黄仲武 县安监局局长

唐子钧 县交通局局长

万桥义 县公路段段长

员:韦 县安监局副局长

唐晓军 县交通局运管所副所长

县公路段路政大队队长

罗时敏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科科长

县公安局香河口交警中队中队长

邓玉宝 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香河口交警中队,由缪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联合执法期间组织协调、拟文建档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