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应急和信息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6 15:15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应急和信息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AB-bmzfbgs--zfbwj-2014-0149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4〕54号 成文日期: 2014年05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4-05-26 15:1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岚皋县2014年应急和信息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23

2014年岚皋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4年岚皋县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美好岚皋建设总目标,牢牢把握重心向下、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这个总方向,以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为总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县民政、水利、公安、林业、卫生、消防等部门结合实际需求,建立完善物资保障机制,及时调整补充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药品和装备,以备应急状态下征集调用。各镇、有关部门继续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抓好县、镇、村(社区)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加大装备投入,不断充实救援力量。重点要进一步强化公安消防、抗洪抢险、森林防火、应急通信、道路抢通、电力抢修、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二、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镇、有关部门对本区域、本行业各类风险隐患定期进行全面排查,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等进行调查摸底、分析评估、统计汇总、登记建档,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准确掌握情况,加强动态监控,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隐患整治,努力把各类突发事件遏制在源头、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尽快实现应急管理工作从被动应对向源头管理延伸。

三、强化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

按照《安康市创建省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标准》,继续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结合我县实际,2014年力争创建1个省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2个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示范点要坚持以“十抓、五早”(即:抓机构、抓预案、抓队伍、抓宣传、抓信息、抓排查、抓保障、抓培训、抓演练、抓联动;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为重点,突出加强农村综合应急能力,逐步扩大基层单位覆盖面,推动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实现“五个有”(即: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科普宣教),切实提升示范点建设水平。

四、抓好应急管理宣教培训

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陕西省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宣传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确保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和电视台、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宣传册、橱窗专栏等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地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应急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应急知识知晓率,提高公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依法将应急知识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丰富宣教培训形式,灵活运用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培训,切实增强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纪律

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工作规范,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严肃值班纪律,严格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严禁缺岗、脱岗现象,责任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联络全天候畅通;要加强对值班系统设备设施检查和维护,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全县应急值守系统反应迅速、政令畅通。

各镇政府、各部门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必须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告必须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炼(要素包括:时间、地点、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造成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并随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做好续报工作。要以电子政务网络为基础,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向县政府办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有条件的同时报告音视频信息,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向县政府办报告;县直部门向上级业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必须首先经县政府审核后再归口上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与县政府办要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机构应设信息报告人员。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政府、部门要立即向县政府办报告,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2小时报告的时限要求,进一步拓宽、畅通信息渠道,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对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报告的,相关镇和部门要在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县应急与信息管理办公室并说明迟报原因。

六、不断提升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水平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加强对专项预案、部门预案、重大活动预案编制和修订的指导,适时修订县总体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预案动态管理制度,完善预案修订流程,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审核、发布、备案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的统计、建档、归档工作,不断提高预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合理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及重点企业演练项目。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性和群众参与性强的综合演练或专业演练,着力提高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高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2014年岚皋县信息化工作要点

2014年,全县信息化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省、市信息化工作部署,坚持深化应用、加强建设、强化管理、优化环境,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步伐,以政府信息化带动提升全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

按照县电子政务建设总体目标和互联互通、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拓展延伸电子政务专网,做好与省、市专网的对接工作,实现省、市、县、镇四级电子政务专网全覆盖。

二、规范信息化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确保安全”的原则,整合信息化建设资源,充分发挥县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机房托管功能,加强对各部门业务专网建设的指导工作,防止盲目投资、低水平建设和重复建设,实现安全运行。对部门新建应用系统提供托管和维护服务,对已建的业务专网进行摸底清查做好规划,逐步将部门系统设备迁移到县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中心机房集中管理。按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互联网出口要求,加快城域网建设步伐,将全县党政机关各镇及各行政事业单位互联网统一接入到县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确保网络运行安全。

三、开发建设全县网站群

完成以岚皋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由各镇各部门网站组成的群系统建设,形成统一运行监管,资源共享、分工协同、各有特点、互为补充的网站工作体系,各镇、各部门委托外单位代管的服务到期后,逐步迁入县政府网站群由县信息中心统一代管,各部门要做好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做好网站信息上传和维护工作,确保网站群的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四、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围绕信息公开、宣传推介,网上办事等重点内容和市信息办考核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需求,全面完成岚皋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加科学,功能更加强大内容更加丰富,互动性更加突出。要做好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各镇、各部门强化部门信息报送责任意识,严把信息的采集、编辑、上报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权威严肃、来源可靠,加大音像、图片、视频资料比重,丰富网站内容有力宣传岚皋提升岚皋形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和重大民生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布,通过开展网上互动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了解民意,汇聚民智为政府决策做好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