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经济贸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1 15:26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经济贸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6-0257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6〕6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1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1-21 15:2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岚皋县经济贸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0

岚皋县经济贸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29号)规定,设立县经济贸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县属煤矿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登记备案、县属及民营煤矿项目开工备案、旧货流通类特殊流通行业企业经营资格审核、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审查验收等职责。

(三)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责划转县农林科技局;拟定实施县域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县域工业园区信息化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园区非公有制经济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园区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维护园区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等职责划转六口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工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产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县域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全县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贯彻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发展工作。

(五)承担全县工业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研究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七)负责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各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批准上报和使用监管工作;指导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开展招商引资;健全企业维权工作机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开展企业减负工作。

(八)实施产业引导、创业辅导和政策扶持,培植经济主体;加快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信息化和生产要素市场化建设,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指导协调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九)拟订全县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商贸流通业、副食品业、餐饮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指导流通体制改革,规范流通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宏观指导各类市场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审批、下达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进出口商品目录管理。

(十)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和实施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管理。

(十一)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承担的主要职责,县经济贸易局内设机构4个,即:党政办公室、经济运行股、商贸流通股、中小企业服务股。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及组织人事、劳资、文档管理和信息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各类文件的草拟、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负责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和考核;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负责全县工业运行监测和态势分析,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和重要报告的草拟;制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参与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承担装备制造、环保产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新型材料、食品、医药等工业技改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监督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的协调管理和进出口商品申报工作;执行国家有关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服务贸易的政策、目录、规章及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研究提出加快工业产业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设考核考评的意见建议;负责工业项目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和新建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研究制定工业企业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发、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规划;负责技术创新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外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的申报、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工作,做好工业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企业赴境内外参加各类交流活动;负责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

(三)商贸流通股。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健全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政策、规定;组织制定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协调政府专项资金投入,培育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农产品市场、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负责全县商贸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典当、拍卖、租赁、直销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审核和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进出口企业的备案登记和进出口业务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规范流通秩序;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典当行业和废旧物品回收管理。

(四)中小企业服务股。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工业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指导和服务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市场主体,促进企业成长;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负责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测、评价和考核、上报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中小企业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负责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开拓、专业化发展和品牌建设;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服务机构对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开展服务;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企业融资工作。

四、核定编制

县经济贸易局核定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其他事项

县行业管理办公室为县经济贸易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九定”方案由县编委会另行批复。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