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6 16:11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7-0441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7〕11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2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2-16 16:11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岚皋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14

岚皋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促进社会保险全覆盖,依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16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重要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近年来,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已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日趋完善,参保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但还存在参保底数不清、重复参保和中断缴费现象并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顺畅等问题,亟需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程中抓紧解决。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整合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数据信息资源,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制定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最终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标识、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可进行全市、全省、全国联网比对,准确查询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信息,为实现全民参保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具体任务。按照全省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指标体系、指标项目和数据标准,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建立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

三、登记范围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为全民参保登记对象,重点以我县户籍人口为主,覆盖至非我县户籍常住人口和就业人口。

四、登记方法

(一)数据整合。整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清理和剔除重复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对现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对信息缺失、错误的纳入入户调查范围。

(二)数据比对。以整合后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数据为基础,与公安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数据进行比对,将比对后的数据信息分类整理,形成未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根据未参保和参保信息缺失、错误人员的户籍地、常住地按所属镇进行分类,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三)入户调查。由各镇负责组织本镇的社区(村)相关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经数据比对未参保和参保信息缺失、错误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在准确采集、核实相关信息数据并按要求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后,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四)动态管理。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信息的,各镇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变更,实行动态维护,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

五、实施步骤

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1月至2月)。制定印发《岚皋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并组织各级深入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政策宣传。

(二)入户调查阶段(20173月至4月)。县人社部门在完成对镇、社区(村)等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和入户调查培训工作的同时,拟定入户工作方案,由各镇负责分头开展本辖区的入户调查,确保于20174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信息采集以及信息录入、核对工作。

(三)统计分析阶段(20175月)。各镇按照“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查漏补缺,完善、修正调查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同时,对纳入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含未参保人员情况和原因),形成相应报表、报告。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76月至20177月)。县人社部门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社局局长、县卫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民政、财政、工商、残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流程等,以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基础建设。各镇、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平台建设,落实好经费、人员、场地及责任,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县人社部门要以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为契机,不断提升社保信息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夯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基础,确保信息采集和更新的全面、准确,信息传递和交换的及时、顺畅,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三)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协作联动。县人社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动态维护;县卫计局负责提供新农合参保人员情况,并协助县人社局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数据比对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城乡低保、五保人员相关信息;县残联负责提供享受残疾人补助人员信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注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县财政局负责合理测算,足额保证经费开支,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同时,各部门要联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和县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题宣传计划,通过新闻媒体、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组织专家解读、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以及开展社会监督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镇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各镇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度缓慢、未按要求完成阶段目标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移交监察部门问责处理。

附件

岚皋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余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 华 县政协副主席、县人社局局长

    卢修春 县卫计局局长

成 员:崔万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章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书胜 县老龄委主任

张永胜 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陈孝云 县城镇职工养老经办中心主任

    张书华 县卫计局副局长

县民政副局长

    陈胜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县残联副理事长

邹善英 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副主任

程维芳 县人社局退管所所长

汪晓宏 县合疗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程维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