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气象灾害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2 15:44来源: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夏季气象灾害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7-0632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函〔2017〕69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7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7-12 15:4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入夏以来,各类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频发,极大的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71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在《商洛、延安、西安、咸阳市发生风雹灾害》(省政府值班要情第199号)报告上做了“夏季灾害性天气多发,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要做好预警和救助”的重要批示。市政府应急办要求各县区要扎实做好夏季灾害性天气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市防汛办要求要切实加强高温高热天气情况下有关局地强降雨防范工作,主动监测、及时预警、确保安全。近期,县气象局连续发布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高温橙色预警信号》,且未来几天时间高温天气仍将持续。为切实做好夏季气象灾害的应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高温天气的应对工作。高温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将造成不利影响,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和防暑降温有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御应对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安全度夏。  

二、强化监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镇要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监测手段和传统的观测经验方法,加强辖区内各类气象及自然灾害的预警、检查、防范和救助等工作;要统筹做好防汛防滑防雷风及抗旱等各类自然灾害应对工作,严防局地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和突发性山洪及地质灾害。县气象局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加大预报时段密度,及时发布高温、雷雨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的预警信号和相关防御指引,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加强对农业、农村、建筑、交通运输、电力、供水等重点行业的气象服务,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适时启动《岚皋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电力局要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做好电力调度,保障高温天气下城镇居民用电需要。县水利局、各镇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县城供水、村镇供水的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检修维护,全力保障城乡群众生活用水。县国土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县卫计局要加强急救药品储备,确保为中暑等患者提供及时高效的医疗救治服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检查、监管工作,及时提醒并监督餐饮单位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切实做好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工作。同时,要大力提倡节能意识,切实做好节能、节水工作,有效减少用电、用水负荷。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夏季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全力做好高温天气和突发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