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7-03-01 09:56来源:

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岚政发[2017]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

3、指导和推进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工作。

4、拟定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

5、拟定和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

6、负责贯彻和落实《就业促进法》及其配套法规。

7、负责贯彻和落实《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

8、负责贯彻和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

9、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0、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全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1、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以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规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2、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完善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3、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突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事宏观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军转安置工作。4、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5、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6、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在精准脱贫上聚力施策。7、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坚持舆论引导。严格依法行政。加快“人社”信息化建设。强化综治平安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行业形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形式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内设5个行政科室:党政办公室、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干部管理监督股(县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工资福利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办公室)、社会保险监督管理股。下设: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创业就业服务局、劳动监察大队、退休干部管理所4个二级局,经费纳入局机关统一管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编制数42人,现有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无公务用车,在县级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长期租用综合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单台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财政预算253.30万元,较上年下降2.9%,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原单位公务用车收归县政府统一管理使用。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计数253.3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43.5万元,占支出总额96.13%;专项业务经费支出9.8万元,占支出总额3.86%。较上年下降2.9%,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253.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96万元,较上年下降2.19%;商品和服务支出15.54万元,较上年增长3.6%;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度同比下降40%,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及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和局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5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54万元 ,增长3.6%。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拨款支出。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专项资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预算数 备注 项 目 预算数 备注
一、财政预算拨款 收入 253.30   一、基本支出 253.30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1、工资福利支出 227.96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办公经费支出 15.54  
四、房屋及设备出租收入     3、专项经费支出 9.8  
五、其他收入     其中:公务接待费 4.5  
六、上年结余收入     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二、项目支出    
      三、其他资金支出    
      成本及税费支出    
      四、结转下年    
本年收入合计 253,30   本年支出合计 2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