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岚皋县农村五保兜底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14:24来源:
文件名称 关于批转《岚皋县农村五保兜底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7-0779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函〔2017〕122号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1-21 14:2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由县民政局制定的《岚皋县农村五保兜底保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20  

   

   

岚皋县农村五保兜底保障实施方案  

(岚皋县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及中、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有关要求,全面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推进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县现已建成15所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834人,其中失能半失能残疾人364人,占集中供养人数的43.6%。农村五保供养有了固定的场所和稳定的经费供给渠道,敬老院集中供养生活费标准达到了年人均5800元,分散供养生活费标准达到了年人均5300元,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随着脱贫攻坚决战的到来,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供养率只有25.5%,远低于全省48%平均水平。二是安全住房需进一步落实。全县还有2478名五保对象处于分散供养状态,安全住房缺乏保障,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21深度贫困村,647名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不到30%。三是五保对象有逐年递增趋势。据初步统计,全县57周岁以上的鳏寡孤独人口有5559人,预计未来3-5年将会出现一个“五保高峰期”。四是敬老院管理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年龄老化,服务人员文化偏低,养老护理专业知识不适应工作需要的现象普遍存在。五是随着集中供养需求和集中供养人数的不断增加,五保供养经费和敬老院运转维护经费压力不断显现,兜底保障任务将更加艰巨。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按照脱贫攻坚总部署、总要求,用创新的方法,切实破解攻坚难题,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以坚守底线、完善制度为抓手,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编密织牢兜底保障安全网,确保所有五保对象不愁吃、不愁穿、安全住房有保障。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施策的原则。对有意愿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原则上由敬老院集中供养。对有自理能力,本人又拒不同意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由镇人民政府依托敬老院建设集中安置点给予安全住房保障,按照“统一管理、分灶吃饭、一院两治”的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对因特殊原因不适合集中供养或集中居住的五保对象,在完善监护责任、落实安全住房的前提下可由其亲属代养。对暂时不能集中供养的失能半失能五保对象,镇村应为其选好照料护理人,签好照料护理协议,明确受委托照料护理人应履行的相关义务和责任。  

——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级审核、县级审批”的兜底保障工作程序,做到公正公平、精准识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所有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兜底保障范围。  

三、主要任务  

()依照政策精准施保坚决防止农村五保“一保了事”的简单做法,要用“绣花”功夫把农村五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人,真正实现符合政策下的应保尽保。特别是深度贫困村,要将所有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  

(二)全面提升供养水平按照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建设护理型敬老院或在敬老院设立特护区,按照全护理1:3、半护理1:6、全自理1:10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和护理人员,为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特殊的护理服务。对集中安置居住的五保对象要加强日常管理,及时了和解掌握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确保所有五保对象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关爱照顾。要用好用活用足国家资金整合政策,合理整合社会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投入,按照省级下达的预算保证数,切实保障五保供养经费所需。  

(三)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推进佐龙区域敬老院、横溪敬老院、溢河敬老院、铁炉敬老院提质改造。加快推进民主区域敬老院、堰门区域敬老院、蔺河区域敬老院、官元区域敬老院建设进度,确保2018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新规划建设大道镇、孟石岭镇、四季镇、民主镇、佐龙镇、城关镇敬老院。各镇要依托敬老院建设集中安置点,妥善安置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到2020年,确保全县所有的五保对象都能够得到妥善安置或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四)统筹资源,搞好配合。加强社会救助与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有效衔接,积极配合住建、国土等部门做好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危房评定工作,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人,共同把五保对象的安全住房问题解决好。  

(五)积极探索社会化改革。因地制宜、明确目标、精准施策,探索五保供养服务社会化改革。在保基本托底线、优先满足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和机构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敬老院运营管理。不断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拓展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敬老院新建、改造、扩建和提质增效。通过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合力脱贫攻坚。  

(六)培育社会慈善意识善心义举、持贫济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鼓励企业实业家、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爱心人士、广大人民群众、机关干部职工踊跃捐款捐物,帮助五保对象解决生活困难。通过树立慈善典型,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增强人们慈善意识,培育社会责任感,使慈善事业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农村五保对象是脱贫攻坚工作短板中的短板,更是攻坚过程中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各镇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夯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建立由政府牵头,民政负责,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卫计、扶贫、移民、残联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保障协调机制,为统筹兜底脱贫攻坚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镇要迅速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五保兜底保障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强化督查考核。以最严格的考核倒逼真抓实干。五保兜底脱贫攻坚行动纳入县政府督查督办、纪委民生监督、审计部门审计监督范畴。县民政部门要采取调研督导、重点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五保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动态监管,确保督促检查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夯实到位。对因工作迟缓不力,影响五保兜底保障脱贫攻坚行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启动问责程序。  

()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各项兜底脱贫保障政策,充分挖掘正面的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民政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在全社会凝聚起扶贫济困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