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20 14:40来源:
文件名称 关于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7-0782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7〕126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9-20 14:4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99号),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现就我县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  

(一)鼓励传统商业向互联网领域渗透。企业突出经营特色,拓展经营范围,增加经营品种,延长营业时间,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线下促销,发展多渠道支付模式,提供互动式售后服务。(由县经贸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二)鼓励企业对产品进行创新。鼓励企业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生产工艺和商业模式,开展线上品牌推广活动,为传统品牌注入新活力。培育一批线上线下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品牌,提升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由县经贸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农林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二、促进流通方式创新  

(三)鼓励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通过众创、众包、众扶等形式,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创新协作模式,提升企业、创业者之间协作水平和能力,实现创新创业资源的优化配置。(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农林科技局、县经贸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四)建立完善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提供注册、运营指导、商品集散、价格发现和信息交互等传统服务,逐步增加咨询、金融等服务功能。(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农林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三、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镇物流配送站、村物流点的体系。鼓励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推动服务模式变革。逐步解决物流配送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由县发改局牵头,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邮政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四、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  

(六)积极构建融合体验消费进社区。支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商家建设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验式消费,走进社区的千家万户。整合社区的便民设施和周边生活服务型企业资源,实现集中展示和精准推送。鼓励使用“圈圈到家”、“掌上岚皋”、“民珠在线”等自主平台实现网订店取、移动支付、智能配送等便民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体验消费,提高资源整合能力,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品质。同时完善社区餐饮、家政、家电维修、养老等生活服务设施体系,支持小区利用闲置房屋打造便民服务点,鼓励服务企业运用社区购物服务应用软件,提供个性化、便利化服务。(城关、民主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五、大力发展绿色流通  

(七)提高商贸物流绿色发展水平。积极贯彻绿色消费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过度包装产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积极推广使用绿色物流装备、技术、仓储等设施,提高商贸物流绿色化发展水平。(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八)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节能低碳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及发布工作,深入推广崇尚节俭、科学、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由县文广旅游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六、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  

(九)积极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率50%以上。支持我县龙头企业通过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辟销售专区,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造岚皋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由县经贸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农林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鼓励农产品网上批发销售。支持农产品生产园区与社区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企业合作,开展“网订店取”、“园区+社区”的线上线下直销,打通农产品进城通道。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以支持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为抓手,开展电子商务扶贫。(由县农林科技局牵头,县邮政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七、完善流通保障制度  

(十一)鼓励企业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推进电子发票、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在商务领域的应用。鼓励各地采取自建、租赁或先建后租等多种有力措施,引导线上企业到线下开设体验店,在线上销售,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法规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商品流通、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探索制定批发、零售、物流等领域标准,加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农产品生产、采摘、检验检疫、包装、配送标准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规范发展。(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农林科技局、县经贸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八、强化流通领域公共服务支撑能力  

(十三)深入开展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以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平台,持续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培训。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新型人才,鼓励企业与西安的各大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建立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对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的帮扶,建立健全电商人员的跟踪机制。鼓励“互联网+流通”中小企业向园区集中,实现集群、集聚发展。(由县经贸局负责,县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四)发挥有关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利用好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由县财政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九、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  

(十五)规范网络交易行为。适应“互联网+流通”发展需要,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加大对侵权假冒、无证无照经营、虚假交易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重点平台型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网上交易投诉和维权机制,打造网上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六)创新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信息平台,健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电子商务主体的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创新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监管模式。(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由县经贸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若有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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