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财采管(2020)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岚皋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核组织
本次考核采取自查与实地核查相印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法律和规章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等。定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质量情况、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采购价格和资金节约情况、合同签订组织和履约情况等。
二、考核情况
2019年岚皋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共执行采购项目33 个,采购预算1437.32万元,实际采购支出1327.71万元,节约预算109.6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7.6%。
一年来,招投标服务中心能够加强内部建设和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运行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一是在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方面,能坚持依法采购,采购事项代理、采购文件编制、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方式执行、评审专家抽取、采购过程组织及保证金收取等环节较为规范。二是在基础工作管理方面,能规范采购资料归集和档案管理,及时全面和准确填报相关数据。三是在廉洁从业方面,能紧密结合作风建设,通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深化落实放管服等举措,常态化推进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发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不廉洁行为。
从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看,招投标服务中心2019年度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继续改进。一是政策学习培训比较薄弱。二是采购资料归集完整、有固定的档案室,但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对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考评小组研究决定:岚皋县招投标服务中心2019年度工作考核为“良好单位”,特此公示。
岚皋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