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市驻岚及县直各用人单位、各职业介绍机构、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了指导和帮助各类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更好的促进用人单位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等相关规定,及安康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220号)和安康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219号),我局决定从2021年5月7日起对全县所有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和2020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
(一)参加劳动保障年检的对象范围
凡在本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及中省市驻岚各用人单位均需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年检并如实报审资料。
(二)年检主要内容
1.用人单位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2.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劳动保障检查事项。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公司的年检资料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曾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上年度未参加劳动保障年检的用人企业。
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一)参加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企业范围
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以及在中、省、市登记注册但其生产经营和工作场所在岚皋县行政辖区的企业。
(二)评价标准
按照《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规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A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B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C级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评价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岚皋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分表》),评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A级;评分在60分(含60分)—89分的,为B级;评分在59分及以下的,为C级。
用人单位在评定周期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评定为C级劳动保障失信企业: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须提交的资料
各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岚皋县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审查资料》(详见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自制件或者复印件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1.本单位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自查报告。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文件复印件);
3.岚皋县劳动保障年检情况登记表(附件1)、本单位全部职工花名册(附件2);
4.岚皋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登记表(附件3)、岚皋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分表(附件4);
5.2020年1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表及本年度节假日加班费发放名册。
6.2020年12月份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凭证复印件。
7.2020年度本单位制定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
8.工程建设领域的建筑企业、劳务分包企业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各项目部工地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自查报告(八项制度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开设并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实行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以及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施工过程结算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
9.2021年新登记注册企业不参加2020年度劳动用工年检,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单位全部职工花名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各一份报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备案。
四、年检及评价程序
(一)劳动保障年检
1.自查阶段(2021年5月7日至6月18日)
各相关单位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取纸质文件或在县政府网站下载《岚皋县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审查资料》,按照年检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认真填写并盖章后报送纸质版资料至岚皋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9室。
2.审核阶段(2021年6月19日至6月30日)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用人单位报送的年检资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查处、专项执法检查等情况对用人单位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核实,出具年检意见,印制并向用人单位下发《劳动年检手册》。
3.总结阶段(2021年7月1日至7月8日)
根据年检工作开展情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进行总结并按要求报上级部门。
(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1.自查及登记(2021年5月7日至5月15日)
各相关单位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取纸质文件或在县政府网站下载《岚皋县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审查资料》,按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认真填写并盖章后报送纸质版资料至岚皋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9室。
2.资料审查(2021年5月16日至5月17日)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用人单位报送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材料按《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进行严格审查,并结合劳动保障年检、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查处、专项检查等情况对2020年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提出初步意见。
3.征求意见(2021年5月18日至5月19日)
对拟评价为A级和C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书面征求该企业、市场监管、工会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相关部门意见,对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
4.社会公示(2021年5月20日至5月25日)
对拟评定为A级和C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公布结果(2021年5月26日)
根据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将评价意见反馈给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将运用在对用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参加社会评优推荐、守法诚信鉴定等方面,对评价为C的企业将向社会公示并抄送市场监管、发改、税务等相关部门,可按规定程序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确定专人负责。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劳动保障年检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既是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的一项工作内容,是人社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重要制度,也是用人单位对本单位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一次自查自纠。各用人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准备、如实报审,对不按时报审年检资料、不接受审核的用人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列为2021年度重点劳动保障监察单位。
(二)及时整改问题。各用人单位要如实填报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前报审,对于年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对拒不改正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开展动态评级。根据劳动保障年检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确定后,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需要降级的,评价机构在下一年度重新评价,及时调整其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
(四)报送时间要求。各用人单位可在岚皋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本文件和附件《岚皋县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审查资料》,结合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安排,请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资料在2021年6月18日前报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资料在2021年5月15日前将纸质版资料盖章后报送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9室。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2号209室
联系电话:0915-2529526 工作邮箱:2930892128@qq.com
附件:1.岚皋县劳动保障年检情况登记表 2.职工花名册 3.岚皋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登记表 4.岚皋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分表.doc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