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2021年第8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15 17:40来源:县政府办

县长杨义龙同志于2021年7月19日主持召开2021年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确定了相关事项。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承办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听取全县1-6月经济运行情况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确定:(一)分部门、分乡镇分析研判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有欠账的部门和乡镇实行“点对点”预警提醒,深入挖掘欠账原因,指导制定并严格落实补欠措施,加强专项检查、督办通报,确保顺利实现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县考核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对固定资产投资、“五上”企业培育纳统、招商引资、招工稳岗及主要经济指标进度滞后的12个镇、42个部门下发了《关于上半年重点工作进度滞后的督办单》,明确了工作要求,并持续跟踪督办。

(二)尽快梳理下半年产业项目清单,实行一个产业项目“一个县级领导挂帅、一个专班推进”,确保取得更大实效。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梳理下半年产业项目26个,正在加紧推进。

(三)按照“看新、看实、看优质”的要求,精心准备好半年巡礼项目,择时开展全县半年产业项目巡礼活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项目巡礼工作已准备完毕,待具体时间确定后组织实施。

(四)按照“慎重承诺、制衡有效”的原则,尽快修改完善《岚皋县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扶持暂行办法》,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办理中。修改后,《办法》再次提请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对奖励标准进行修改。

(五)尽快制定企业项目扶持管理办法,对所有企业扶持项目实行统一备案会审联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拟定《岚皋县企业项目扶持管理办法》,正按程序送审。

(六)建立企业扶持信息平台,所有企业扶持项目一律纳入平台管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六口工业园区管委会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建立企业扶持项目信息台账,2017年以来的所有企业扶持项目已纳入台账管理。

二、传达学习全市脱贫成果巩固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确定:(一)按照“简洁、务实、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定期大督查、网格化管理、镇村排查、部门筛查、跟踪回访、调度推进等系列常态化、长效化防返贫机制,力争形成一批能够在省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出台了《岚皋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办法(试行)》《岚皋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暂行办法》《岚皋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网格化管理办法》等办法。二是建立了“访比发现、分析研判、分层救助、动态清零”的防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截至9月份,已开展预警监测数据比对7次、预警监测数据筛查2次,通过数据反馈、镇村核查等程序,新纳入脱贫不稳定户2户6人,新增监测户4户10人,已在国办系统标注,落实帮扶措施,加强动态监测。

(二)县乡村振兴局牵头,18个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对照《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主动认领任务,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全力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制定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了行业部门常态化筛查预警机制,明确了18个预警筛查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强了风险筛查预警核查处置工作。

(三)尽快选派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照“责任清单化、调动积极性、鼓励真干实干”的原则,加强驻村队伍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8月18日印发《岚皋县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就驻村队伍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进行了规定;8月20日印发《关于选派新一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通知》,明确了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现已到岗开展工作。

三、传达学习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安康动员会议、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审定《岚皋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确定:(一)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力抓好相关年度任务落实,不断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秦岭办)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完成省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总台账涉及我县的8个问题销号备案资料市级送审,其中6个问题已完成销号备案。二是印发了《岚皋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勘界立标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数据分析,正在绘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区初步成果图。三是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二)组建专班推进秦岭生态环保工作。

责任单位:大道河镇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7月5日调整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机构,负责推进秦岭生态环保工作。

(三)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全力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确保不出纰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督察期间配合调查处理群众信访投诉件6起,组织协调了相关资料调阅。二是督查组下沉期间配合检查企业和问题点位13家(个)。

(四)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牵头,各镇和相关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全面开展一轮生态环境问题自查,确保问题及早发现、及时解决。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按行业、行政区域开展了自查自纠,共排查问题12件,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按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举一反三”排查,处理群众投诉2起。通过前期自查自纠,督查期间群众信访件数较上轮督查大幅减少。

(五)对督察组核查反馈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的要求,能够即知即改的问题,立知立改、对账销号;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组建专班一抓到底,并及时向督察组说明情况、按期销号。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是督查组下沉期间现场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群众信访件已按时办结。二是督查组拟反馈问题7件,待正式文件下发后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对账销号。

(六)原则同意《岚皋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8月16日以岚政办发〔2021〕40号文件印发。

四、传达学习全省国家统计执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县统计局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成立统计违法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对照国家反馈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累计清理不符合政策文件34份。

(二)依法规范做好统计工作,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迟报、错报、谎报等现象,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对全县的工业、投资、服务业、贸易等相关专业和项目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现场交办,明确整改时限,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统计局。

五、传达学习全省土地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确定:(一)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7月28日组织召开了土地管理及规划专题培训会,邀请市自然资源局专家就土地管理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授课。

(二)聚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耕地“非农化”专项整治、土地卫片执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等方面,全面开展土地违法问题排查整治活动,特别要按照“严控增量”的要求,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粮化”行为,确保土地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是完成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省级5%、市级10%、县级20%的抽查整改工作,并对全县所有图斑按照30%的比例进行了核查,正在印制图斑印证资料。除前期已在系统上报的385个问题图斑外,各镇新增问题图斑602个,县级核查新增问题图斑89个,待系统开放后按程序在线上报,推进整改。二是土地卫片执法,完成了下发图斑现场核查、图斑判定、自查自纠等工作,分级分区加强了巡查力度。三是全面排查了2016年1月1日以来的土地违法问题,分类建立了台账。四是已消化处置闲置土地39.45亩(任务402亩)、批而未供土地2.26亩,剩余闲置土地正在消化中,剩余批而未供土地待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供地规划条件方案审定通过后,按程序供应。

(三)原则同意2021年7月底前召开全县土地管理工作会议。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完成会议筹备工作,原定7月28日召开,因时间冲突推迟未召开。

六、审定岚皋县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建议计划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岚皋县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建议计划》,尽快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7月23日下达了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投资计划。

(二)尽快设立苏陕协作项目专库,建立2021年苏陕协作备选项目库,确保相关项目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建立苏陕协作项目专库,共征集入库项目14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