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背景
去年12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今年1月21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对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2月1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陕发〔2021〕1号),4月15日召开了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会上印发了《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若干措施(讨论稿)》,对相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县委、县政府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农办抽调人员成立了起草组。起草组在深入学习中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开展起草工作,并征求了全县各部门、各镇意见。起草组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对《实施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实施意见》(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审议稿)按照立足当前“三农”工作的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实践要求,主要就7个方面作出部署,共7个部分23条。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结合市对县考核指标,主要对2021年我县的“三农”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详细的数据说明,并对2025年的目标进行了宏观概括。
第二部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1-3条)。主要围绕健全完善衔接体制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的有效有序衔接3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持续深化苏陕对口协作,积极配合中央单位、省市级单位开展定点帮扶,持续做好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坚持规划引领发展、项目支撑规划、试点示范带动,加快制定全县乡村振兴五年发展规划,先行抓好1镇10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第三部分,稳固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严守耕地红线(4-5条)。重点突出加强粮食和农产品供给、严守耕地红线2个方面的措施,特别提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集中开展耕地弃耕、撂荒专项整治,探索采取代耕、承包、租赁、村集体代管等方式充分利用耕地开展农业生产,建设耕种好2.74万亩高标准农田,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第四部分,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6-9条)。重点在巩固提升特色产业、抓好产业“延链补链”工作。鼓励镇村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民宿康养产业,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乡村旅游示范村镇,推动农工、农商、农旅融合,实现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4个方面明确了措施。
第五部分,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10-15条)。重点围绕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优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激活农村消费潜力6个方面提出任务和措施,特别强调坚持规划引领,强力推进“一镇十二村”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强化系统思维和聚集化发展意识,引导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各类优势资源向聚集区集中,着力打造一批多个业态融合、区域特色鲜明、辐射带动力强的项目聚集区和县域发展“领头羊”,加速产业转型升级。
第六部分,持续深化农村改革(16-18条)。重点在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加大财政投入3个方面明确了任务和措施。
第七部分,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19-23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省委《贯彻实施办法》,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原则,健全县镇村抓落实的工作领导体制,把各方面的力量有效整合起来,重点围绕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加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村治理、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5个方面提出措施。
原文链接: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315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