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1年高考中考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01 15:23来源:岚皋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1年我县高考、中考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20〕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高考中考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并重并举,按照科学安排,精心组织,严格考务,严格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一手抓考试招生的组织实施,一手抓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确保高考中考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双胜利。

(二)工作原则

坚持“健康第一”,按照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总体部署,在考试招生各环节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坚持“公平第一”,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中、省各项招生工作规定,切实保证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坚持“安全第一”,抓好疫情防控下的考试安全工作,确保考前无试题试卷泄露,考中无大面积有组织的舞弊,考后无评卷录取失误,社会舆论总体保持和谐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文旅广电局:协调新闻媒体和网站对县本级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新闻媒体加强招考宣传,及时报道考试有关时间安排和相关防疫措施;处置影响考试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加强对互联网上涉考信息监测;指导岚皋中学考点做好涉考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处置工作。

县国家保密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对试题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安全保密和防疫检查。安排相关部门,参加岚皋中学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督导检查,对工作薄弱地区要限时整改,确保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支队、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高考、中考国家教育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考点周边情况,考试期间要求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警戒线内禁止一切非涉考人员、车辆进入。禁止设立一切摊点、服务点,疏散考点外送考的聚集家长,最大程度防止聚集扎堆。负责高考、中考期间考点、考生集中食宿地周边环境整治和噪声管控工作。

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办法,会同做好全县2021年高考中考疫情防控工作。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选派专家对全县考务人员进行卫生防疫专题培训,对各阅卷、录取场所和试题试卷领取、移交环节及保管场所消毒和防控措施落实开展现场指导,指导组考防疫工作。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制定各类考试招生考务环节防疫措施、安检程序、考点防控区域设置、考试入场流程。

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地震监测站、地电岚皋分公司分别负责指导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和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考试期间气象及灾害监测、研判、预警等工作,负责考点及保密室电力保障工作。

县招生办负责各项考试的安排和监督检查,协调联络县招委会成员单位和县招委会,传达贯彻县招委会决策部署;收集、整理考务组织和实施情况;及时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供应急处理意见。

县招委会要明确招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应对疫情下的高考、中考组织工作。组织制定本县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细则(考务手册)及应急预案。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高考(涉及考务培训、试卷拉运、环境整治、考试实施等四个环节)

1.考务培训

时间:市考务二级培训结束后一周内

主要举措:县招办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基本要求是:根据省市考务二级培训精神,开展全县考务三级培训。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负责选派专家,针对高考防疫关键环节,进行卫生防疫专题培训。县招办督促指导考点做好考务四级培训,范围覆盖全体考务工作人员,确保培训无死角无遗漏。

2.试题试卷领取、送交、保管

时间:5月下旬

主要举措:县公安局安排1辆警车和指导选派2名公安干警全程做好高考中考试题试卷拉运、安全保密值班工作。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试题领取、保管、送交环节防疫工作开展现场检查,对县区领取工作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基本要求:试题试卷领取、送交和保管人员进行连续14天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填写健康状况登记表,身体有不适者不得参加领送试卷和保管试卷的工作。

3.考前环境整治与督导检查

时间:高考前

主要举措: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无线电管理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体科技局等部门按省上统一安排于考前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和打击替考作弊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开展考点、考生集中食宿地区周边环境整治和噪声控制工作。县国家保密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对试题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安全保密和防疫检查。县相关部门参加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督导检查,对工作薄弱地区要限时整改,确保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4.考试实施

时间:6月7日至8日

主要举措: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要加强考试期间舆情监测,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及时封控处置,指导县教体局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县纪监委负责全程监督考试期间的考风考纪,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选派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防疫专家,会同县教体局按照本方案开展疫情防控督导,做好考试期间相关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县公安交警支队要求各县区安排考试期间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警戒线内禁止一切非涉考人员、车辆进入。县公安局高考期间安排8——10名公安干警、中考期间安排4——6名公安干警到考点内执行考试安保和秩序维护工作。县城管局要根据考点周边情况,安排力量禁止设立一切摊点、服务点,疏散考点外送考的聚集家长,最大程度防止聚集扎堆。国网、地电单位负责考点及保密室电力供应。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地震监测站负责考试期间自然、气象、地质等灾害研判预警,应急处置。对高温高热等情况进行预警。

基本要求是: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医疗防疫工作小组,配备足够数量的身体健康检测、安全防护设备和物资。对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测。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监考和工作人员应具备防护条件。针对外语听力考试等高风险考务环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防暑降温和各项应急预案准备,及时妥善处置考试期间因高温、雷电、大风、暴雨和地质灾害等导致的突发事件。

(二)中考(涉及试卷拉运、考务培训、环境整治、考试实施、评卷、录取等六个环节)

1.试题试卷领取、保管

时间:6月上旬

主要举措:县公安局指导县区选派公安干警全程做好试题试卷拉运、安全保密值班工作。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试题领取、保管、送交环节防疫工作开展现场检查,对县区领取工作人员开展技术指导。

基本要求:试题试卷领取和保管人员进行连续14天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填写健康状况登记表,身体有不适者不得参加领送试卷和保管试卷的工作。运送车辆和保密室要在使用前后进行消毒。

2.考务培训

时间:考试前

主要举措:县教育行政部门、县招生办负责组织进行涉考人员全员培训。县卫健局、疾控中心负责选派专家,针对中考防疫关键环节,进行卫生防疫专题培训。

3.考前环境整治与督导检查

时间:中考前

主要举措: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负责安排考点、考生集中食宿地区周边环境整治和噪声控制工作。县国家保密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对试题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安全保密和防疫检查。县相关部门参加当地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督导检查,对工作薄弱地区要限时整改,确保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4.考试实施

时间:6月19日-21日

主要举措:同高考一样。

5.评卷

时间:6月下旬

主要举措:县教研室负责对今年中考评卷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基本要求是:组织教育、卫健和疾控部门共同制定本县评卷点防疫工作专项方案,并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对拟参加评卷人员提前14天连续进行身体状态监测,出现异常情况者不得参与评卷工作。选择通风和卫生条件良好的空间作为评卷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减少人员密度。评卷教师工作时横向和纵向保持安全距离。每天评卷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对评卷场所进行消毒,对评卷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安排好评卷教师食宿,营造良好评卷工作环境。县招生办组织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成绩复核,减少接待群众现场人员聚集,做好接待场所卫生消毒和人员体温检测,为现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

6. 录取

时间:初步定于8月中旬

主要举措:县招生办组织教育、卫健和疾控部门负责共同制定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防疫方案,并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基本要求是:录取场所须具备良好的通风和卫生条件。科学调配人员、时间、空间,降低人员密度。录取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人员出入。原则上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途径进行联络,减少现场接触。每天做好工作场所和设备消毒,做好工作人员每日体温监测。合理安排录取日程,做好后勤保障。科学调整录取现场信访接待办法,减少人员聚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招生委员会是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要落实考试招生主体责任制,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抓好考试招生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考点主考负总责,抓全面、抓细节、抓规范、抓落实,把省、市、县各项部署落实到位。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签订《考试招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考试防疫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招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在高考组织工作中的责任。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担负起阻断涉考疫情、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的使命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招考宣传,及时公告考试招生有关时间安排和要求。指导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有关防疫要求。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及时妥善处理涉考信访舆情。加强正面引导,统一应答口径,及时回应考生和社会关切。




2021年岚皋县高考中考疫情防控工作细则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高考公平公正,确保2021年高考、中考组织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实施方案》(陕招委〔2020〕1号),《安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1年高考中考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安康市高考中考疫情防控工作细则》《安康市教育考试疫情防控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办法》(安招委发〔2021〕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高考、中考疫情防控工作细则。

一、高考疫情防控工作细则

(一)人员管理

1. 做好考前身体健康状况监测

(1)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在校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县教体科技局。社会考生和其他参与人员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异地返回考生,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实施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填写健康状况登记卡。

(2)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带队教师由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本单位和县教体科技局,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3)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县教体科技局会同县卫健局对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带队教师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相关评估制度逐一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正常参加考试。

2. 派驻专业人员指导。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及县医院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负责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检疫事宜以及对身体异常人员的专业处置。

3. 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县教体科技局和各中学联合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和各镇卫生院加大宣传力度,向考生、家长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科学预防、依法防治新冠肺炎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告知所采取的有关措施,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特别要教育和提醒考生不与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接触,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最佳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参加高考。

(二)环境、交通管理

1. 严格集中食宿场所管理。县教体科技局要选择卫生条件好的宾馆、饭店作为考生集中食宿的定点场所,同时对考生集中食宿的场所坚持每天消毒。要安排食品卫生监督员,保证集中食宿考生的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考生就餐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2. 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为防止出现考点外送考家长聚集,由县教体科技局牵头,公安交警部门、城管等部门在考点周边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

3. 确保考生乘车安全。原则上要求考生步行或骑自行车到考点参加考试。如考生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

(三)物资及防护管理

1.考点需要配备充足的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75%医用酒精、漂白粉、含氯消毒剂 (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喷雾器、紫外线照射设备及应急药品等。要按每人每半天1只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隔离考场配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配备一辆救护车。

2.考点在出入口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箱,并标注醒目标识,集中收集考生和考务人员废弃口罩,每日用浓度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后,按生活垃圾处置。在隔离考场外的专用防疫特殊通道的固定隔离地点放置医疗废物垃圾桶,在防疫人员指导下,对与隔离考场考生有近距离接触的考务、医护人员废弃的防护用品进行规范消毒,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一次性防护用品,由县医院每日规范转运,移交处置。

3.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每个考场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4.考点要在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指导下,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 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考前一天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通风1小时后关闭考场。

5.增加考场通风换气频次。上午考试结束后,对考场中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进行规范擦拭消毒并通风;当日考试结束后,对考场进行全面规范消毒并通风。每次清洁消毒结束后做好记录。对门把手、桌椅、讲台、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再用清水擦拭;也可选择75%酒精消毒纸巾进行擦拭;地面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如在考场内发现疑似病例的,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随时消毒。如在考场内发现确定患者的,要进行终末消毒。

6.考场降温和通风。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在使用电风扇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如使用空调,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使用管理。使用过程中门窗不要完全闭合,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7.公共卫生间应注意通风消毒,放置洗手液,有流动水洗手,保证考生能够保持手卫生。

(四)考点、考场管理

1. 确定岚皋县中学作为岚皋县高考考点。

2. 考点要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发热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设置医疗防治站、发热观察诊疗室,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

3. 考点防控区域设置。考点设置防控区域,各区域要有明显标识。

(1)候检区。在考点查验测温区入口前,设置等候检测区,要求在地面处每隔1米标画出长约1米的黄线,具体按照实际酌情设置。考生进入考点前,依次在黄线位置等候工作人员指令前进。

(2)消毒区。在考点入口处设置消毒区,由考生自主选择消毒。消毒采用常规的凝胶消毒液或浓度75%的医用酒精,对于酒精过敏的考生,可采用不含醇类凝胶消毒液。消毒区应设置鞋底消毒垫,要求进行鞋底消毒。

(3)测温区。消毒区通过后设置测温区,测温区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通道间距 1米以上,测温区体温门、体温测量通道或由工作人员使用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在考生通过时进行测温。

(4)复查区。在测温区旁边设置复查区,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如发现体温检测异常,马上转移到复查区进行进一步检测,并根据复检结果进行下一步操作。该区域空间要相对封闭,由专业医护人员值守。

(5)证件查验区。在体温检测区之后设置证件查验区,由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证件、随身物品进行核查。

(6)观察区。在复查区发现体温异常考生,由专业医护人员带入观察区,以确定体温异常原因,并根据原因进行下一步操作。观察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

4. 考场要安排在整洁卫生、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条件良好、便于人员疏散的教室。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考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得低于8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5. 备用隔离考场设置。设4个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五)考试实施管理

1.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入场流程

(1)考试期间,对进入考点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

(2)考生准备好证件,在候检区排队等候,然后按照疏导工作人员指令进入消毒区。在消毒区进行自主选择消毒。 

(3)按照疏导工作人员指令进入测温区。在测温区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证件查验区,在证件查验区的考生出示有效证件,接受身份及考试检查,进入考场。在测温区体温检测异常的考生,进入复查区进行体温复查,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排除仪器失灵、体温短暂升高以及其他干扰因素后,体温正常的,经医护人员确认后进入证件查验区继续考试流程;体温仍然异常的,转入观察区。

(4)进入观察区的考生,由医护人员对体温异常原因进行判定,短期无法判定原因的,经征求本人意见,坚持继续考试的,上报县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同意后,安排在专用隔离考场考试。病情严重,愿意放弃考试进行治疗的, 在上报县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后,通知家属或家长,立即送往县医院。

(5)对于体温异常的工作人员,由医护人员对体温异常原因进行初步判定。短期无法判定原因的,上报县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送往县医院,同时迅速启用备用工作人员。

(6)考前有发烧等症状但已经医疗机构排除感染新冠肺炎的考生,可与其他考生一起正常参加考试。

(7)允许考生戴口罩参加考试。但在进入考场、监考人员检查核对准考证及照片时,考生必须摘下口罩。

2. 试卷及答题卡流转环节防疫措施

(1)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

(2)到省里领取试卷前在外住宿和餐饮的,必须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

(3)值班工作人员均要坚持每天测量体温,值班室勤通风、消毒,值班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4)选择整洁卫生、空气流通条件良好、面积较大的房间集中分发、密封试卷和答题卡。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领取、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5)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物品等要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采取“熏蒸”或“紫外线照射”等措施进行消毒,并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

(6)对其他考生的试卷,也应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进行一定时间的封存或认真的消毒。

3. 备用隔离考场的使用

(1)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考生,可在备用单人隔离考场考试。

(2)正在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考生,要用救护车接送参加考试,安排在单人隔离考场。

(3)如果发现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另行安排在备用单人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和监考人员均应做好防护。当场考试结束后,用救护车送至县医院对其进一步检查,确定为新冠肺炎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不得继续参加后续科目的考试。

(4)未按时领取健康状况登记卡做健康状况记录的考生和在外地借读未按时返回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造成的,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此类考生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5米(前后左右),但不得与处在医学观察期间的考生混合编排。

(5)隔离考场考生的试卷从备用试卷中取用,并按要求做好这些考生的隔离和防疫工作。

(6)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7)考试结束后,所有隔离考场的考生要等其他考生离开后才能离开考场,避免与其他考生近距离接触。

(8)启用备用考场所使用的医疗废弃物品按照医疗防疫小组的意见进行集中处理。

4. 应急处置

考试期间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县卫健局组织县疾控中心、县医院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应急处置按《安康市教育考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办法》执行。

(六)责任管理

1. 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确定一名疫情防控专家担任副主考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2. 建立评估机制。县教体科技局牵头,会同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医院等制定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县卫健局组织县疾控中心、县医院相关专家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明确规定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二、中考疫情防控工作细则

(一)人员、环境、交通、物资及防护、考点考场、考试实施管理细则与高考各项管理细则相同

(二)评卷管理

1.选择通风、卫生、采光条件良好的空间作为评卷场所。人员安排要相对分散,保证评卷教师工作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设置医疗防治站和临时隔离点,加强评卷点医疗人员和物资、设备保障。准备备用评卷场所。

2.对评卷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每日身体健康监测,提前14天开始填写身体状态登记表。评卷工作开始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评卷工作。

3.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评卷场所可以保持自然通风。如在使用电风扇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门窗不要完全闭合,空调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4.试卷扫描和评阅前,应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试卷进行一定时间的封存或认真消毒。

5.评卷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进入评卷场所的所有人员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异常的不得参加评卷工作。第一次测量体温≥37.3℃,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再测仍不合格的,不再安排参加后续评卷工作。

6.备用隔离考场的答题卡袋拆启、扫描等环节,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工作开始和结束时均要做好手卫生。

7.每天评卷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对评卷场所进行消毒。评卷点应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扫描、评卷等设备的消毒处理,做好备用设备准备。

8.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人员,要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对其工作过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暂停使用,该场所的评卷工作移至备用场所进行;对其评阅过的试卷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进行一定时间的封存或认真消毒。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也要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评卷点要安排好评卷教师的食宿,定期对集中食宿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评卷教师就餐要采取分餐的形式,就餐时间适当错开。

10.完善考生分数复核办法和程序,减少、分散人员聚集。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设施,对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考生和家长等进行体温检测。

11.评卷过程严格执行健康状况每日报告制度。

(三)录取管理

1.录取场所需选择通风、卫生条件较好的房间,配备备用的工作室。录取期间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录取场所。

2.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录取场所可以保持自然通风。如在使用电风扇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门窗不要完全闭合,空调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3.录取场所要坚持每天消毒。尽量减少录取现场工作人员数量。

4.录取工作人员均要坚持每天测量体温。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人员,要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并对其工作过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暂停使用,相关工作移至备用工作室进行,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也要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责任管理

1. 健全考试组织机构。成立县政府主管负责人担任考区主任的考区委员会,县教体科技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公安、保密、监察、工信、宣传、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疾控、医疗、电力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共同参与本考区的组织领导和考试管理工作。并按区域合理划分设立分考区,乡镇设考点的要设分考区委员会,分考区委员会参照考区委员会设置。考区(分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分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2. 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县卫健局安排疾控专家)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 建立评估机制。县教体科技局牵头,会同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及县医院制定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县卫健局组织县疾控中心、县医院相关专家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明确规定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附件1

2021年陕西省高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


姓 名

性别

准考证号

考生类别

所属县(区)及学校

健  康  状  况  记  录

时 间

体温(

测量地点

测量人

健康状况

责任人

考生

同住人员

524

525

526

527

528

529

530

531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健康结论

负责人

签字

注:1.“所属县(区)及中学”一栏,在校生填写所在学校;社会考生填写县(区)名称。

2.考生必须按表列项目要求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责任人”一栏由责任人本人填写,应当是考生家长、监护人或班主任老师等。

3.“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填写“正常”;有异常的填写具体症状,如: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

4.“健康结论”由县(区)招生办公室或学校指定的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附件2

2021年岚皋县中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


姓 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所属县(区)及学校

健  康  状  况  记  录

时 间

体温(

测量地点

测量人

健康状况

责任人

考生

同住人员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618

健康结论

负责人

签字

注:1.“所属县(区)及中学”一栏,在校生填写所在学校;社会考生填写县(区)名称。

2.考生必须按表列项目要求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责任人”一栏由责任人本人填写,应当是考生家长、监护人或班主任老师等。

3.“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填写“正常”;有异常的填写具体症状,如: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

4.“健康结论”由县(区)招生办公室或学校指定的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附件3

2021年陕西省高考考务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卡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或任教学校)

健  康  状  况  记  录

时 间

体温(

测量地点

测量人

健康状况

责任人

本人

同住人员

524

525

526

527

528

529

530

531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健康结论

负责人

签字

注:1.考务人员必须按表列项目要求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责任人”一栏由责任人本人填写。

2.“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填写“正常”;有异常的填写具体症状,如: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

3.“健康结论”由县(区)招生办公室或学校指定的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附件4

2021年陕西省中考考务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卡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或任教学校)

健  康  状  况  记  录

时 间

体温(

测量地点

测量人

健康状况

责任人

本人

同住人员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618

健康结论

负责人

签字

注:1.考务人员必须按表列项目要求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责任人”一栏由责任人本人填写。

2.“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填写“正常”;有异常的填写具体症状,如: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

3.“健康结论”由县(区)招生办公室或学校指定的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岚皋县教育考试疫情防控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办法


为有效地处置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确保教育考试秩序安全平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ADDIN CNKISM.UserStyle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20〕1号),《安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1年高考中考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安康市高考中考疫情防控工作细则》《安康市教育考试疫情防控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办法》(安招委发〔2021〕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岚皋县教育考试疫情防控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处置办法》。

一、适用范围

《处置办法》适用于本县疫情防控下各类教育考试期间突发情况的处理,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按《安康市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办法》(安招委发〔2015〕1号)执行。

二、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科学防范,精准施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在考试期间发生和蔓延,确保各类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有序。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县招委会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县教体科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国家保密局、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支队、县住建局等相关招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21年教育考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类教育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联防联控办领导下,做好考试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认真排查,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县教体科技局和各学校主动加强与宣传、公安、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四、相关部门职责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协调新闻媒体和网站对本级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置影响考试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加强对互联网上涉考信息监测,禁止媒体以任何方式炒作考试新闻。

县国家保密局:加强应急处置期间保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支队:应急处置期间加强警戒,扩大警戒区域范围,警戒线内禁止一切非涉考人员、车辆进入,维护应急通道通畅,防止聚集扎堆。

县住建局:严格监督考点周边各种摊点、服务点,防止违规设点,扰乱考点秩序。

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协助县教体科技局制定我县考试招生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选派专家对考务人员进行卫生防疫专题培训和应急处置办法培训。配备应急防疫车辆和确定应急处置医疗单位,全面参与应急处置。

县教体科技局:牵头制定我县考试招生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及时汇总上报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应急处置安排部署,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监督落实应急措施,跟踪掌握应急工作动态。

五、突发情况处置

(一)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考生

处理步骤:

1. 考前县招生办筛查上述情况考生,会同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符合条件的安排单人隔离考场考试。

2. 逐一通知考生入场时戴口罩走专用防疫特殊通道,直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 监考人员严格按医疗单位指导意见做好个人防护,领取备用试卷直入隔离考场。

4. 考试结束后,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才能离开考场,避免与其他考生近距离接触。

5. 每科考试结束后,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在隔离考场就地对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物品等就地采取“熏蒸”或“紫外线照射”措施进行消毒,并单独记录、封装送考务办。

6. 考试前后,必须对考场彻底消毒并登记备案。

(二)正在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考生

处理步骤:

1. 考前县教体科技局筛查上述情况考生,会同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医院相关专家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符合条件的安排单人隔离考场考试。

2. 逐一通知考生入场时戴口罩在集中医学观察点等候,每科考前由考点安排救护车接送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 监考人员严格按医疗单位指导意见做好个人防护,领取备用试卷直入隔离考场。

4. 每科考试结束后,由考点安排救护车送到集中医学观察点。

5. 每科考试结束后,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在隔离考场就地对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物品等就地采取“熏蒸”或“紫外线照射”措施进行消毒,并单独记录、封装送考务办。

6. 考试前后,必须对考场彻底消毒并登记备案。

(三)考前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

处理步骤:

1. 考生在入场测温时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病情严重,愿意放弃考试进行治疗的,在上报县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后,通知家属或家长,立即送往县医院。

2. 坚持继续考试的,由医护人员进行专业评估,短期无法判定原因的,安排在单人隔离考场。

3. 考生戴口罩走专用防疫特殊通道,直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 监考人员严格按医疗单位指导意见做好个人防护,领取备用试卷直入隔离考场。

5. 当场考试结束后,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在隔离考场就地对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物品等就地采取“熏蒸”或“紫外线照射”措施进行消毒,并单独记录、封装送考务办。

6. 当场考试结束后,考点安排救护车送至县医院其进一步检查,确定为新冠肺炎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不得继续参加后续科目的考试。

7. 考试前后,必须对考场彻底消毒并登记备案。

8. 按县疾控中心应急处置要求,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人员隔离、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

()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

处理步骤:

1. 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派驻的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和县医院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单人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2. 监考人员详细记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

3. 逐级向经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综合研判评估意见,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予以补齐。

4. 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县卫健局安排的副主考当场简要向涉及普通考场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5. 其他步骤参照本办法突发情况处置(三)款处理。

(五)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健康状况异常情况

处理步骤:

1. 在考前14天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试工作人员,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县教体科技局,按规定及时就医院。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 县教体科技局会同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不具备参加考试工作条件的,不再承担考试工作。

3. 启用备用考试工作人员。

(六)未按规定做健康状况记录和在异地未按时返回的考生

健康状况记录不仅包括本人健康情况,还包括同住人员健康情况,因此,未做健康状况记录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县教体科技局要写明情况,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此类考生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5米(前后左右),但不得与处在医学观察期间的考生混合编排。其他步骤参照本办法突发情况处置(一)款处理。

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

1. 严格报告制度。考点入场测温员、复测员为本考点疫情监测、报告的直接责任人,监考员为本考场疫情监测、报告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副主考为本考点疫情综合研判和防控的直接责任人,考点主考为本考点疫情报告、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考试组织及实施期间各考点严格执行“一天四报,有情况随时报”的报告制度,对发现的所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立即上报县考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同时逐级上报考试管理部门,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

2. 疫情发布实行归口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接受采访。待核实情况后,按照疫情信息发布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