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2021年第13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23 09:49来源:县政府办

代县长魏小林同志于2021年12月20日主持召开2021年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确定了相关事项。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承办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听取市对县考核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冲刺年度目标任务工作

会议确定:(一)坚持“一般指标保完成、加分项目争前三、主要指标绝后三、减分项目守底线、否决事项抓控制”的思路,深研吃透省考、市考指标体系新变化、新要求,对标对表找差距,聚焦聚力强攻坚,确保实现省市考核争先进位年度目标和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位列全市生态县前三位。

责任单位:县考核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对县目标责任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市考共性指标迎考部署会,并到市考县相关责任部门研判分析、督促落实。

(二)加强统计工作指导,行业部门各负其责,紧紧围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业投资等靠后的主要经济指标,深挖潜力、分毫必争,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各项指标任务位次前移、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摆脱后三位。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2021年度我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5%,增幅全市第二;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增长17.5%,增幅全市第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9%,增幅全市第一;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0%;生产总值增长7.5%,增幅全市第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8%,增幅全市第八;一般预算收入增长5.8%;工业投资增长-24.6%。

(三)将市考县年度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县对镇和部门综合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干部评优选模和提拔任用紧密挂钩,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工作实效。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

落实情况:办理中。印发了《岚皋县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加强省市对县考核结果运用细则(试行)》(岚办发〔2021〕19号)。县对镇和部门2021年度考核工作已组织完成,正在汇总阶段,省市考核结果将作为各镇、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优评先、干部调整使用、后备干部推荐重要依据。

二、研究2022年部分重大政府投资项目

会议确定:(一)加快柏枝垭至全胜寨、蔺河至宏大村旅游道路建设,全力推动岚皋旅游基础设施提等升级。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两个项目现已完成可研、初步设计工作,计划2月底前完成项目审批,4月中旬前开工建设。

(二)加大专项债券申报争取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确保明年二季度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确定了城北新区停车场、人才型公租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及镇级垃圾收转运5个专项债券项目。截至目前,城北新区停车场已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及镇级垃圾收转运项目正在进行可研报告编制;人才型公租房项目正在进行选址。

(三)按照“实用、节约、美观”的原则,全力推进莲花湖便民桥项目建设,确保明年年底前竣工投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于2月10日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研讨,目前正在对东西两侧出入口交通组织方式进一步优化完善,计划3月初前完成所有前期手续审批工作。

(四)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按照“前瞻谋划、系统布局、多元素融合”的原则和生态环保要求,避免大开挖和毁林木,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将莲花山打造成为岚皋旅游的靓丽名片。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正在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行设计优化。

(五)迅速启动南宫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巴山湫池景区开发、巴山大草原4A级景区创建、千层河4A级景区创建等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申报政府专项债券,确保一季度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县旅游集团公司

落实情况:办理中。大河硒谷森林康养度假村已开工建设;陕南人民自卫救国团全胜寨旧址保护维修工程正在招投标;南宫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已上报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计划;巴山湫池景区开发项目已实施巴山湫池冰雪乐园项目;巴山大草原4A级景区创建、千层河4A级景区创建,正在实施景区创建前期工作,并积极招商引资中。

三、研究“双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确定:(一)对“境外入境人员、密接次密接人员、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病例地区人员、其他外省返乡人员”,按照ABCD分类管控要求,及时有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发热病人转运做到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严格按照分类管控要求,对境外入境人员、密接次密接人员、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病例地区人员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1月份以来,累计摸排管控重点地区来返岚人员14188人,其中境外10人、天津68人、河南326人,排查发热症状患者94人、流行病学调查362人次、核酸检测42766人次。

(二)加强高速公路卡点、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点、县级隔离点和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培训,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风险。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消毒消杀工作,原则上每天不少于2次,落实专人、建立台账、签字负责。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交通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安岚高速出口疫情防控查验点严格执行“逢车必查、逢人必查”要求,按照定期更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开展排查工作。1月1日至2月27日,共查验进入车辆87463辆,共排查登记13116人,点对点转运14人。对重点场所、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安排专人每天2次对重点场所开展消杀工作。

(三)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合理调配流调、检测、救治等防控力量,据实保障疫情防控人力、物力和财力。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成立了县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组和208人的核酸检测应急队伍,制定了疫情防控后勤保障方案和全员核酸检测应急工作方案,并于1月11日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实战演练。二是建立了疫情防控储备物资库,前期下达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50万元。县级储备中心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均已配备防控物资和消毒设施,基本能保证2个月日常用量。

四、听取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和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一)加强对各镇民政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各镇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做到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紧盯重点困难人群,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保障范围,必要时给予临时救助。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全部纳入低保。2021年至今新增兜底保障对象4811户10517人(低保689户1387人,特困供养175户175人,临时救助3947户8955人),发放救助资金11204.81万元(低保6078.04万元,特困供养3482.43万元,临时救助83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812.34万元)。截止今年2月底,全县兜底保障对象共计11964户21784人(低保 4858户9654人,特困供养3159户3175人,临时救助3947户8955人)。

(二)突出分散供养五保户、鳏寡孤独户等弱势群体,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因户施策破解难题,确保温暖过冬。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通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拨付临时救助资金115万元,开展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建立了工作台帐,落实了分类救助措施。二是成立工作组对分散特困供养户及弱势群体安全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了15份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销号整改,其中2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各镇、各部门按照要求对困难群众开展慰问活动。

(三)针对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落实过渡性住房的农户,逐一入户走访研判,确保“人不住危房”。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县住建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成立联合工作组于1月5日至13日,到镇督导核查安置对象的过渡性安置和搬迁情况。我县原定灾后重建搬迁规模为103户,经核查,最终确定搬迁规模为82户。截止2月22日,已落实安置70户(已入住36户),未落实安置12户,未入住及未落实安置对象均落实了过渡性住房。实施灾后危房改造的210户已全部竣工入住。

(四)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安全第一的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救火队伍培训,加快组建专业化或半专业化救援队伍,做好物资储备、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强化协同配合与应急响应,切实筑牢森林防火安全防线。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严格管控林区上坟烧纸、烧荒烧地、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二是印发了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和应急预案,开展了防火演练和防火队员业务培训,对县级森林防火物资进行了维护检修。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零报告制度,对各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严格执行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14时向市防火办上报当天情况。

五、听取省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国家“后评估”准备相关工作

会议确定:(一)持续强化“三类户”动态监测和帮扶,不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坚决做到政策落实到位、防贫监测到位、资料完善到位、人员培训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方位提升脱贫成色的认可度。

责任单位:县衔接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结合省后评估反馈问题,查漏补缺,发现防返贫监测方面存在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对照国家后评估要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西省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实地核查要点责任分工表》,逐条收集资料。三是组织开展了“应知应会”知识培训班,编印了“应知应会”口袋书及政策汇编,整理全面完整的汇报材料及访谈提纲内容。

(二)持续开展“六查六问”和“敲门入户”活动,督促驻村工作队、网格员、包联干部积极入户对接,加强政策宣传,因户施策解决一批实际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衔接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联户帮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帮扶联系人常态化做到“五个一”,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针对阶段性工作任务,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到镇驻村联户帮扶工作的提醒函》《定点(联村)帮扶工作提醒函》,各镇及各帮扶单位组织包联干部开展入户大走访和“三个一”(为帮联户办一件实事、干一天农活、和帮联户一起吃顿饭)大帮扶活动。

(三)细化完善迎检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档案资料、工作汇报、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通过各级检查评估。

责任单位:县衔接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印发了《岚皋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综合保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国家后评估工作,印发了责任清单。

六、传达全市“双减”现场会议精神,听取“双减”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一)按照“严控标准、多劳多得”的原则,尽快制定教师课后服务费补助方案,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审定,县财政局负责据实保障相关经费。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制定资金补助方案,并下达课后服务补助资金82.656万元,专项用于2021年秋季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用补助。

(二)尽快理顺监管机制,加大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学生托管服务机构监管力度,确保“双减”政策有效执行,市对县有关考核指标不扣分。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印发了《岚皋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2个工作组对全县19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并分两期开展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宣传涉及“双减”的各类政策法规及监管工作重点,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处理校外辅导机构投诉2起。三是开展学科类广告整治,摸排原在册校外培训机构42家,清理校外培训广告52块,对门头牌匾存在违规内容的9家机构进行了现场整改,均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价格收费检查,检查校外学科类及艺术类培训机构72户,均未发现相关违规行为。

七、审定《岚皋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岚皋县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修编稿》

会议确定:(一)《岚皋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审定。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以岚字〔2022〕5号文件印发。

(二)《岚皋县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修编稿》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将规划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因疫情影响,省生态环境厅尚未组织专家评审。

八、研究库区漂浮物打捞处置有关事项

会议确定:认真做好县域库区漂浮物打捞处置工作。佐龙镇负责做好佐龙镇库区漂浮物打捞处置工作;南宫山镇负责做好南宫山镇、蔺河镇、城关镇库区漂浮物打捞处置工作;大道河镇负责做好大道河镇、民主镇、堰门镇库区漂浮物打捞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库区漂浮物打捞处置长效机制已建立,漂浮物打捞船只正在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