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行动”进行时·生态文明建设领跑】岚皋:多部门联动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发布时间:2022-08-29 22:07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切实维护汉江流域禁渔管理秩序,近日,安康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汉滨区、岚皋县农业农村局、瀛湖生态旅游区渔业局、佐龙镇政府、佐龙派出所,在岚皋县与汉滨区交界水域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百日专项执法行动。



8月25日晚20时,记者跟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来到汉滨区郭家滩水域和岚皋县佐龙镇杜坝村水域,见到40余名执法人员手持矿灯沿河巡查。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钓鱼者进行劝离,检查其渔具是否违规。同时,3艘快艇行驶在宽阔水域,对水域内是否有涉渔船舶、是否存在有违法网具进行全面检查。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谢贤波告诉记者,在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重点打击“电毒炸”“绝户网”“一人多竿”等违法违规垂钓行为。现场劝离70余人,没收违规垂钓渔具37副,现场放流渔获物3尾,共7公斤。 




“自打击非法捕捞百日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我们一是坚持日常巡查和突击执法相结合,对非法捕捞多发、频发水域,加大白天和夜间执法巡查频率,出其不意,查其不备。二是坚持源头管理,对从事渔具销售的门店、零售商店开展监督检查,规范捕捞器具销售,对销售违规渔具的严肃查处。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对捕捞、杀害、运输、销售国家和省市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行为,联合公安部门,依法严处。”谢贤波介绍道。



据了解,此次打击非法捕捞百日专项执法行动自今年7月底开始,10月底结束。截至目前,我县共组织专项执法行动14次,累计清理销毁违规网具、钓具60余副;检查餐饮经营户28家、农贸市场7个、严格检查收购、销售经营水产品企业9家;立案查处涉渔违法案件8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起,没收违法工具10余件。


岚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此提醒: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非法捕捞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严禁任何个人或组织非法侵占、捕捞、破坏、交易长江流域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让我们携起手来,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好我们的青山绿水。


图文/记者 周煜  通讯员 郑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