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岚皋县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11 09:00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一、政策背景依据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县域空气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22〕1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持续巩固“十三五”空气质量成果,完成市下达优良天数比率(优良天数不低于346天)、PM2.5平均浓度(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1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等大气环境指标目标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重点,着力打好三场攻坚战。一是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准入,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体系,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二是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精细管理,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顿和原辅材料达标情况检查,推进油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管控。加快推进汽修、喷涂、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力争实现PM2.5和臭氧浓度双降。三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辆清洁化推进,健全重点企业用车管理制度,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

(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保障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三)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以中央环保督察公布的典型案例和反馈问题为切入点,对标《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查漏补缺,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对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通过更换适宜高效治理工艺、提升现有治理设施工程质量、清洁能源替代、依法关停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通过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砖瓦窑行业治理水平,到2022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烧结类砖瓦企业深度治理。

(四)实施重点行业升级提标专项行动。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对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逐步扩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推进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差异化管控机制。

(五)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排查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使用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开展整治。二是全面排查、梳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对无法稳定达标的,加快推进升级改造。

(六)推进清洁能源优化保障专项行动。一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加大天然气入户安装力度。推动油品质量升级。二是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加大巡查排查力度,防止散煤散烧问题“死灰复燃”。三是加快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散煤替代。四是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巩固燃煤锅炉拆改成效,加强日常排查、检查,确保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无小燃煤锅炉出现。

(七)推进运输结构优化保障专项行动。一是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每月组织开展2次机动车路检路查工作,形成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三是巩固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和燃气汽车(含场内车辆)、汽油车淘汰成果。四是大力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交车、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出租车、公务用车、环卫车辆等领域新增及更新新能源车辆比例逐步提高。

(八)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不符合第三阶段和在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限值机械严禁在控制区内使用。二是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560KW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执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九)推进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一是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执法,对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加大渣土车密闭化改装改造检查力度,依法从严处罚带泥上路、“跑冒滴漏”等违法行为。三是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四是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粉粒类物料堆放场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

(十)实施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全面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持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二是实行秸秆全年全域禁烧。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禁烧专项巡查,严查重处违规焚烧秸秆行为。三是组织开展全县餐饮油烟治理“回头看”工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门关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规范餐饮油烟治理;加大油烟超标排放、违法露天烧烤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四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减少氨挥发排放。五是对塑料、食品加工等行业强化恶臭气体收集和治理;对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以及畜禽养殖场(大户)等加强管理,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臭污染。对恶臭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实时监测预警。

(十一)加强重点时段专项整治。一是鼓励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实行生产调控、错时错峰生产,引导建筑墙体涂装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错时作业、研究指导加油站夜间加油优惠政策,引导机动车错峰加油,减少高温时段10时至19时加油作业频次,鼓励储油库和加油站夜间装、卸油。开展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督,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氮氧化物(NOX)协同控制,推进臭氧精准治理。二是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通告》,着力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冥纸冥币禁烧管理工作。

(十二)开展监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和群众信访问题,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二是围绕冬季PM2.5治理、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加大执法帮扶包抓力度。三是开展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工作。四是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防“死灰复燃”。五是加强生产、销售的成品油以及散煤经销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销售的成品油和散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六是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加大对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检查处罚力度。

四、涉及范围

全县12个镇:城关镇、蔺河镇、四季镇、南宫山镇、孟石岭镇、佐龙镇、石门镇、民主镇、堰门镇、大道河镇、官元镇。

五、执行标准

1.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上级政策文件

《安康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

六、关键词诠释

挥发性有机物(VOC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土方开挖百分之百湿法作业、路面百分之百硬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清洗、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

“五化”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燃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肥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和原料化利用。

七、新旧政策差异

方案新提出了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新增了砖瓦窑综合整治、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顿、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等工作内容。


原文链接: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489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