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
岚政复决字 〔2022〕8号
岚皋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申请人:王庭宝,男,陕西省岚皋县人,住岚皋县城关镇开发区,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谢承海,任主任。
申请人王庭宝对被申请人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 公开行政不作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6
月10日已依法受理。
在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期间,本机关收到申请人《行政复议撤销申请书》,以已获取相关信息为由请求撤销复议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
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本行政复议终止。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