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
岚政复决字〔2022〕17号
岚皋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申请人:田正亮,男,陕西省岚皋县人,住岚皋县官元镇街道,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田家莉,系田正亮之女。
被申请人:岚皋县不动产登记局
法定代表人:沈声华,任局长。
第三人:田正林,身份证号:
申请人田正亮对被申请人岚皋县不动产登记局行政登记行 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10月24日已依法受理。
在行政复议审理期间,本机关收到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 书》,以申请人主体不适格为由请求撤回复议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本行政复议终止。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