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7日,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第一季度第一次自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截至1月17日,全县运维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6个,其中,政务头条号1个,政务视频号1个,政务抖音2个,政务微博4个,政务微信28个。县政府网站运行正常。
县政府网站2022年12月共发布各类信息616篇,其中各镇、各部门新闻宣传稿件发布241篇。投稿采用量居前的单位分别是:县教体科技局11篇、县交警大队10篇、县检察院8篇。
信息公开方面,2022年12月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75条。
二、自查情况
县政府网站方面:一是少数单位对于政务公开重视不够,未按要求公开信息,其中:官元镇、堰门镇、大道河镇、南宫山镇2022年12月份在县政府网站报送信息0条。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审核不严,县政府网站2022年12月份投稿中发现错敏字词以及不规范表述45条。
政务新媒体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不能定期更新信息,官元镇微信公众号“岚皋县官元镇人民政府”监测点前12天未更新。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审核不严,政务新媒体2022年12月份发布稿件存在错敏字词以及不规范表述69条。其中县教体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岚皋教育信息化”存在表述不准确问题。三是县经贸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没有按照《岚皋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整改落实。各镇、各部门要全面开展自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迅速安排专人,于1月19日前完成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被中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约谈或问责机制。
(二)做好年报编写。各镇、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迅速做好《2022年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填写,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高质量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出现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或者内容雷同、敷衍塞责等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审核发布。严格执行《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岚皋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岚皋县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岚公开办发〔2022〕3号)要求,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所有信息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从其他网站或者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的信息,原则上应从稿件首发平台转载,对稿件全面核校后予以发布。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